国际能源网获悉,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全面淘汰短链氯化石蜡等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这是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印发后取得的重要进展。
短链氯化石蜡,是一种化学物质,是链长C10至C13的直链氯化碳氢化合物。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对短链氯化石蜡等一批健康危害大且环境风险高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清单》提到,将短链氯化石蜡用于上述用途生产的企业,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进口或出口短链氯化石蜡,应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进出口。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短链氯化石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短链氯化石蜡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清单》印发后,生态环境部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着力推动完成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淘汰。
具体清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