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2月3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3—2035年)》。
《方案》提到,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增强,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评估水平有效提升,干旱、洪涝、冻灾等气候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取得重大进展,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有效开展,先进适应技术得到应用推广,全社会自觉参与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氛围初步形成。
到2030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气候变化观测预测、影响评估、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形成,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全面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气候脆弱性明显降低,陆地生态系统、水资源、农业、人体健康、基础设施、气候敏感型产业和城市人居环境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广泛普及,初步形成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5年,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能力大幅提升,气候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基本成熟,重特大气候相关灾害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得到广泛应用,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方案》提到,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推动构建“地空天”一体化气候观测网,统筹开展气象、水文、森林、草原、湿地、土壤、荒漠综合调查监测。加强天气气候数值预报产品解释应用,开展精细化网格预报预测。构建年代际气候预测系统,提高对未来10至30年的气候预测水平。
提升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全力推进以汾河为重点的“两山七河一流域”、“五湖”、岩溶大泉、湿地水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优化监测站网布局与建设,探索构建天空地水一体化水利透彻感知体系,全面加强河流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等涉水信息监测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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