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
《规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湿地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和空间布局,提出了湿地保护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为2023-2030年,近期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
《规划》目标为,到2025年,全省湿地保有量保持总体稳定,湿地保护体系持续完善,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8%,退化湿地进一步得到科学修复,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得到改善,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碳汇能力得到提升;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湿地监测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湿地现代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湿地生态文化传承,湿地生态福祉共享,湿地保护与相关工作协同性进一步增强。
内容提到,不断提升湿地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强湿地生态文化保护利用;推进湿地生态福祉共享。到2030年,初步建立全省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持续增强,湿地储碳固碳能力进一步提高,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为全国湿地保护修复提供江苏样本。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