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浦东新区金融机构碳排放核算与信息披露指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12日。
内容显示,指引适用于注册或经营在浦东新区的金融机构,涵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其他从事金融服务的机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从事金融服务的机构。
金融机构应针对自身经营及投融资活动中产生二氧化碳排放量予以核算,并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金融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对碳排放核算对象、核算边界、核算依据、核算内容、披露比例、数据质量等内容,以一定形式向金融监管部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或公众予以披露。
核算边界按自身经营碳排放核算及投融资碳排放核算,要求包括自身经营碳排放核算边界。金融机构应以上海为碳排放核算边界,鼓励总部注册于上海的金融机构以法人口径确定核算边界。投融资碳排放核算边界。投融资碳排放核算边界,应按照现有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确定。
全文如下:
关于《浦东新区金融机构碳排放核算与信息披露指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现将《浦东新区金融机构碳排放核算与信息披露指引(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12日-4月12日
二、 联系方式:
(一)来信: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工作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21楼,邮编:200135
(二)电子邮件地址:lizhen01@pudong.gov.cn
本单位将对公众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分析、论证,对合理的建议意见予以采纳。
热忱欢迎您的参与!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工作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