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广东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清远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的公示。
内容显示,规划范围为清远市行政管辖范围。范围包括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及阳山县。规划主要是对全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及转运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作提出合理规划,设施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转运站。
规划建设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和东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分别与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同址建设。
全文如下:
关于《清远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的公示
为统筹规划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推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我局组织编制了《清远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现依法将规划主要内容公示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4月1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可以电话、邮寄信件的方式提出。
市城管局电话:0763-3396093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寄地址: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3号树贤楼1004室),邮政编码:511518。
特此公告。
附件:《清远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