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福建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镜洋镇墩头村污水处理站管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容提到,为改善水环境,原则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镜洋镇墩头村。 建设墩头村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总长413米,管材采用HDPE缠绕管,管径为DN300;建设截流井1座。项目总投资为75.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24万元,基本预备费1.51万元。项目建设工期为2个月。
全文如下:
关于镜洋镇墩头村污水处理站管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融发改审批〔2024〕137号
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镜洋镇墩头村污水处理站管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融水投〔2024〕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水环境,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镜洋镇墩头村污水处理站管道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403-350181-04-01-849527)。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镜洋镇墩头村。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墩头村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总长413米,管材采用HDPE缠绕管,管径为DN300;建设截流井1座。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5.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24万元,基本预备费1.5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农村生活污水项目上级补助金及资本金中列支。
七、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