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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配套废水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评获批

日期:2024-03-29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4
03/29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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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业废水 废水处理 水污染治理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安徽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关于五河经济开发区配套废水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容提到,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印染废水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0m³/d,其中回用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6000m³/d,具体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冷却塔+初沉池+调酸池+EBR铁碳微电解+中和池+ABR高效水解酸化池+一体多元生物优选反应池+磁混凝沉淀池”;回用水处理工艺为“V型滤池+超滤+RO系统”;纳管排放水(膜系统浓水)工艺为“浓水EBR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终沉池”的工艺路线。喷水织机废水处理及回用工程设计规模为80000m³/d,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纺织企业,具体工艺为“集水池+调节池+浅层气浮系统+A/O池+二沉池+V型滤池+消毒池”。

全文如下:

关于五河经济开发区配套废水综合处置中心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五河合泽循环生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五河经济开发区配套废水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202-340322-04-01-262181)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专家审查意见和局党组扩大会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印染废水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0m3/d,其中回用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6000m3/d,具体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冷却塔+初沉池+调酸池+EBR铁碳微电解+中和池+ABR高效水解酸化池+一体多元生物优选反应池+磁混凝沉淀池”;回用水处理工艺为“V型滤池+超滤+RO系统”;纳管排放水(膜系统浓水)工艺为“浓水EBR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终沉池”的工艺路线。喷水织机废水处理及回用工程设计规模为80000m3/d,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纺织企业,具体工艺为“集水池+调节池+浅层气浮系统+A/O池+二沉池+V型滤池+消毒池”。

二、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作业时间,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工地使用的桩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他车辆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排放标准,严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效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和对周围敏感点影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印染废水处理工程恶臭产生节点格栅及调节池、ABR高效水解酸化池、一体多元生物优选反应池、污泥浓缩池等单元封闭后经负压抽吸收集,然后经1套“碱喷淋+光催化氧化”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水织机废水处理工程恶臭产生节点格栅及集水池、调节池、浅层气浮系统、A/O池、污泥浓缩池及脱水间等单元封闭后经负压抽吸收集,然后经1套“碱喷淋+光催化氧化”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和表2标准值要求。

(三)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不新增员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印染废水处理12000m3/d,经处理后的印染废水6000m3/d的回用,剩余6000m3/d的废水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9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中间接排放标准和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外排入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行深度处理。碱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依托固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五)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进行治理,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污泥经浓缩后进行深度脱水,脱水后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物化污泥、气浮浮渣经危险特性鉴别后按鉴别结果对其进行合理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栅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渗透膜、废机油、监测化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库采取相关措施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环境防护距离,项目投产前必须完成环境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拆迁工作,否则不得生产。本项目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七)若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八)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四、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的主体责任机制。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五、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请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生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2MA8NLYPW04)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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