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河北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容提到,本预案适用于衡水市境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需要相关区域内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应急响应工作。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