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河北枣强段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招标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项目地址位于枣强镇史家庄村、杨宅城村、寺上村、西潘瞳、刘旸前等5个村的相关地界,工期1年,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项目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西潘瞳村段;二标段史家庄村段、杨宅城村段、寺上村段、刘旸前村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枣强段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段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招标人为枣强县枣强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枣强段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2.2项目地址:枣强镇史家庄村、杨宅城村、寺上村、西潘瞳、刘旸前等5个村的相关地界
2.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4工期:1年
2.5招标范围:工程项目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具体详见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西潘瞳村段;二标段史家庄村段、杨宅城村段、寺上村段、刘旸前村段。
2.7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一、二标段):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4.2“惠招标”技术支持及问题咨询联系方式:400-780-9998;
4.3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本项目无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
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衡水市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
标(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特别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强县枣强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北省枣强县
联系人:付阳
电话:18831885958
招标代理:衡水维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
联系人:李建魁
电话:18849091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