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对福州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除臭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6月17日至7月16日。
内容指出,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在收集、转运及处置过程的除臭管理要求。文件适用于生活垃圾除臭管理。
内容要求,对于源头处理的生活垃圾所产生的臭气处理设计时,宜采用可针对臭气无组织排放有效的除臭技术和设备,并应通过臭气源隔断、防止腐败、设备清洗等措施对臭气源头进行控制。在垃圾收集、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的臭气,宜采用喷洒除臭剂等缓解臭气的措施,除臭剂应符合CJ/T 516 的有关规定。
臭气处理装置的处理工艺宜根据处理要求、场地情况、投资和运行费用等因素确定。周边环境要求高的场所宜采用多种处理工艺组合。当垃圾处理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排放满足要求时,非封闭操作区域可采取喷洒除臭剂等缓解臭气的措施。
全文如下: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福州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除臭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的除臭管理工作,深化生态文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榕市监标准〔2023〕398号)要求,由闽江学院等单位起草的福州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除臭管理规范》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及编制说明(见附件2)。
按照《福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榕政综〔2021〕12号)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6月17日至7月16日,请有修改意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盖章后于7月16日前以信函、传真或E-mail的形式反馈至闽江学院,逾期则视为无意见。
联系单位:闽江学院
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1#科创楼209室
邮政编码:350108
联系人:袁宗胜
联系电话:15080039189
传真电话:0591-83329505
邮箱:yuanzs369@163.com
感谢对标准化工作的支持!
附件:1.福州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除臭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福州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除臭管理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3.福州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除臭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