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宝山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内容指出,各街镇应按照《垃圾房技术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等地方性标准,结合美丽家园改造、精品示范居住区建设等要求,有序推进辖区内老旧破损、功能不健全的、装修/大件垃圾堆放点、可回收物服务点的升级改造。
新建符合标准规范的装修(大件)垃圾固定箱房,或是对原有箱房进行加宽加高、加装顶盖和增设大件垃圾固定堆放场所等提标改造,确保新建和改造后的箱房满足新模式投放要求,全面保障装修垃圾规范堆放,同时进一步提升居住环境。
改造提升农村地区老旧破损、不具备污水收集或纳管排放功能的垃圾房。全面整治农村公共区域临时性生活垃圾堆点、倾倒点,坚决取缔露天型生活垃圾存放池。完善“一村一档”管理制度,明确销项式任务清单,逐步推进、逐一销项。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日常巡查工作机制,严格杜绝生活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杂堆放、恶意拒收等现象。
全文如下:
宝山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提升宝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水平,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垃圾分类常态长效,依据《上海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和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重要回信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一地两区”全面细化为“施工图”,加快转化为“实景画”,协同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全面优化全程分类体系,着力打造垃圾分类2.0 版“新时尚”面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垃圾分类成为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二)工作目标
优化宝山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持续提升分类实效,整体提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减量化取得显著进展,资源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数字化监管水平不断增强,推动宝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再上新台阶。
1.分类实效持续提升。社会公众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自觉性普遍增强,全区常住人口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比例稳定达到98%,居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2024年投放点专项更新279个,可回收服务点升级累计完成210个(惠民回收服务点40个、固定型服务点170个),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建设(市政用地)4座,精品示范居住区累计完成51个。
2.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整体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境持续优化,便利化程度逐步提升,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6%。
3.减量化取得显著进展。反餐饮浪费行动和包装物减量回收利用行动取得明显进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率达到5%。
4.资源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可回收物实现应收尽收,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6%以上。
5.数字化监管水平不断增强。区级智慧收运体系、街镇“一网统管”生活垃圾箱房及投放点智能监控应用场景建设加快推进,实现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数字化闭环管理。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运用,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及时发现、归纳高频问题点位、共性问题事件规律趋势,增强生活垃圾管理相关问题防范和化解能力。各街镇对易发生垃圾不分类、乱倾倒的分类投放点位、公共场所,实现“一网统管”智能监管全覆盖,“一网统管”联动执法案件立案率、结案率取得明显突破。
6.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在交通枢纽、A级旅游景点、特色商业街区等区域通过电子屏显、音频播放等方式持续宣传垃圾分类。重点做好社区租住群体、家政服务等流动性较强人群的宣传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大中小学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建设示范亮点区域(一批垃圾分类精品社区、一批示范性垃圾房、两个公共场所精细化分类示范区域、一批高品质可回收物服务点和中转站、一条市民体验线路)。
二、全面提升分类投放环境
(一)全面迭代升级源头分类面貌
各街镇应按照《垃圾房技术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等地方性标准,结合美丽家园改造、精品示范居住区建设等要求,有序推进辖区内老旧破损、功能不健全的、装修/大件垃圾堆放点、可回收物服务点的升级改造。
1.生活垃圾房。生活垃圾房应满足《垃圾房技术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相关标准要求,社区对垃圾房开展一体化或集成化改造,集遮阳防雨、投放、洗手、通风、除臭、小包垃圾与满溢自动监测预警、品质自动识别报警、自动计量、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等升级与功能一体,建设一批环境美观、便民惠民、智慧管理的高水平垃圾房。(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房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2.生活垃圾投放点。逐步撤出居住区临时投放点(无建筑结构、仅设置垃圾桶),转变为固定投放点(封闭式垃圾房或亭棚式垃圾房)、流动投放点(主要配合流动车、桶收集模式)或地埋式投放点(配合地下升降装置)投放模式。投放点应张贴垃圾分类公示牌,配置固定上下水洗手装置。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管理模式,分别建立“定时定点+误(延)时投放”和上门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房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3.垃圾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垃圾收集容器数量配置与分类收集量、收运频率相适应;加强容器保洁、更新及维护,尤其针对楼栋设桶、上门收集户桶(主要适用农村和别墅区)等收集容器,加大更新频次,杜绝老旧、破损容器长期无人维护现象。(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房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4.装修/大件垃圾收集房。根据《垃圾房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要求,各街镇应结合村居实际情况,新建符合标准规范的装修(大件)垃圾固定箱房,或是对原有箱房进行加宽加高、加装顶盖和增设大件垃圾固定堆放场所等提标改造,确保新建和改造后的箱房满足新模式投放要求,全面保障装修垃圾规范堆放,同时进一步提升居住环境。(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房管局、宝山城运集团;责任单位:各街镇)
5.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加快塑造“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服务、高效率运营”的可回收物体系形象面貌,对照《沪尚回收视觉识别系统手册》(下称《手册》),结合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建设,对有条件的可回收物服务点进行综合改造提升,更新硬件设备,完善点位功能,提高可回收物服务点识别度;建设一批硬件优良、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节能高效的高品质示范型中转站,严格对照《手册》建设要求,建设硬件优良、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宝山城运集团)
6.道路废物箱。根据《上海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废物箱配置导则(2023版)》(沪绿容〔2023〕175号)设置要求,针对人流量较大的商业区及广场、旅游景区、轨交集散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或市民反映需求强烈的点位,开展排摸,确保相关区域应设尽设。加快废物箱投口改造和标志更新,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DB31/T1127-2021)张贴标志,顶部加贴分类宣传标语,全面完成废物箱投口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宝山城运集团;责任单位:各街镇)
(二)全面提升分类投放管理品质
1.坚持定时定点投放模式为主。各居住区应按照定时定点投放管理为主、误时投放等模式为补充的原则,巩固优化“一小区一方案”并设置节假日投放时段(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增设午间投放时段、延长原有投放时段或设置误时投放点)。(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房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2.合理设置误时(延时)投放模式。对于居民误时(延时)投放需求强烈的社区,可由居民区党组织牵头,在充分听取各方居民意见、综合考虑物业保洁作业力量等基础上,按照“一小区一方案”,选取适当点位设置延时投放点,设置有误时(延时)投放点的社区,应与居民,尤其是提出误时(延时)投放需求的居民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达成“约定管理”,即:居民应遵守分类投放要求,保证误时(延时)投放的分类质量;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落实误时(延时)投放点管理,避免出现垃圾桶满溢、小包垃圾落地、分类投放质量不佳或投放点周边环境失管等现象。社区党组织应适时观察误时(延时)投放点分类投放情况,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对于居民拒不主动分类、分类质量长期不佳、周边环境管理不善的点位,应恢复实行严格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管理。到2025年完成误时投放点专项更新共546个。(具体指标任务详见附件)(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房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3.落实分类投放收运管理责任。社区党组织应定期牵头开展分类投放管理情况自评估,如出现延时或误时投放点分类质量下滑、集聚性小包垃圾频发、投放点周边环境脏乱等现象,要及时采取分类实效控制手段,或调整优化社区分类投放管理策略。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应按照各自职能,指导、监督居民履行分类投放义务、遵守管理规范或临时管理规约,重点做好社区流动人群、租住人群、家政人群的垃圾分类宣传告知工作;对于拒不履行分类投放要求的居(村)民,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可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举报。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根据社区确定的分类投放点及开放时间,配置充足且干湿比例合理的收集容器,及时更换和驳运投放完毕的收集容器,定期维护和更新收集容器、洗手装置等硬件设备,保持投放点、垃圾房及公共环境卫生整洁,避免异味扰民、垃圾落地。规范居住区内垃圾房等环卫配套设施使用,加大监督检查和治理力度,杜绝出现人员居住等挪作他用现象。(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房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4.优化农村垃圾分类投放模式。改造提升农村地区老旧破损、不具备污水收集或纳管排放功能的垃圾房。全面整治农村公共区域临时性生活垃圾堆点、倾倒点,坚决取缔露天型生活垃圾存放池。完善“一村一档”管理制度,明确销项式任务清单,逐步推进、逐一销项。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日常巡查工作机制,严格杜绝生活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杂堆放、恶意拒收等现象。积极探索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模式,合理配置户前投放容器,加强外来租户等重点人群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建立收运作业人员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培训和管理督导,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水平。2024到2025年全区农村保洁员不低于配置1369名,2024年手推车更替不低于78辆、2025年更替不低于265辆。(具体指标任务详见附件)(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5.加强投放环境联合执管检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小包垃圾现象。对行业检查、市民投诉、媒体曝光的问题点位,按季度形成重点名单,半年内落实整改销项。(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三)全面提升装修(大件)垃圾投放收运效能
1.推进收运新模式。各街镇应按照“一小区一方案、一点位一档案”要求,协同街镇房办、城运集团等相关部门研判新模式(固定堆放场所、专用回收箱和临时交付点)适用类型,全面推进装修(大件)垃圾线上预约,利用智能化预约平台进行预约、接单和派单等工作,确保装修(大件)垃圾收运处置渠道畅通,应收尽收。(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房管局、宝山城运集团;责任单位:各街镇)
2.落实责任告知。各街镇应及时将装修(大件)垃圾收运新模式流程和袋装化捆扎处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等管理要求告知物业公司和村、居委会等责任人,并由物业公司和村委告知居民,确保装修(大件)垃圾规范投放和管理。(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房管局、宝山城运集团;责任单位:各街镇)
3.规范收运处置流程。宝山城运集团及镇属环卫公司应根据《装修垃圾收运装备技术规范》,采用符合本市装修(大件)垃圾收运规范的专业回收箱和运输车辆,做到“降尘降噪、应收尽收、不分类不收运”,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同时严格按照公示价格进行收费,确保收运和收费全程可溯。(牵头单位:宝山城运集团;配合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四)全面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
1.提升社区投放管理智能化应用水平。各街镇应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一网统管”场景建设和应用,加强生活垃圾房、生活垃圾投放点智能场景应用和推广,实现“发现、派单、整改、销项”闭环管理体系。健全社区生活垃圾网格化管理事件处置机制,深化小包垃圾智能识别、垃圾满溢报警、投放点及周边环境质量判别、分类投放质量判断等智能监管设备应用,因地制宜引入刷卡绑定、身份识别等技术,对不规范投放、分类质量不达标行为做到源头追溯和信息提醒督促。2024年完成建设精品示范居住区51个。(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数据局、区城运集团;责任单位:各街镇)
2.数字赋能收运作业监管。推动智慧收运平台建设,按照人车自主匹配、任务自动派发、点位打卡自动闭环的要求,统一全区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标准。逐步实现作业轨迹监测、车载称重数据自动计量、收运作业市民满意度评价的一体化管理、多元化共享。推进“码上环境”场景应用建设,实现生活垃圾转运站信息公开。探索生活垃圾清运公交站牌式精准报时提示等智慧收运模式,建成一条智慧收运示范线路。(具体指标任务详见附件)(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宝山城运集团)
3.数字赋能末端品质追溯。生活垃圾转运站和湿垃圾末端处置数量,以湿垃圾进入转运或处置点位的第一道关口实施品质监控为原则,结合后续湿垃圾集中设施建设计划,编制指标量,完成1座湿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品质智能识别装置的安装和应用。鼓励探索生活垃圾清运按街镇排班作业,实现品质追溯至各街镇并纳入街镇考评。完善区级可回收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增加站场管理、企业核验、流向追踪等功能。(具体指标任务详见附件)(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宝山城运集团)
(五)全面提升可回收物回收服务水平
1.提升回收服务满意度。推进可回收物回收高品质服务点建设,2024年惠民回收服务点40个、固定型服务点170个。推进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采用全市统一规范的视觉识别系统。灵活运用定点回收、自助回收、预约回收、流动回收等服务形式,增强居民可回收物交投、交售体验。(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2.提升回收服务效能。进一步落实回收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在社区设置的服务点、投放的智能设备正常运行,示范点回收频率不少于一周两次,标准点回收频率不少于一周一次,流动点上门预约电话确保通畅并且在一周内提供上门服务。(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3.提升场站制度管理。提高主体企业品牌化意识,推动主体企业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等多维度发展。提升主体企业信息化程度,建立预约回收、车辆派单、回收量、末端流向等企业信息化平台。加强辖区内可回收物回收企业主体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场站环境卫生及环保安全管理,完善各类回收物流、安全管理、日常检查等台账资料,建立完备的回收响应机制,保障回收体系正常、有序运转。(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4.提升宣传形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各街镇、各社区要采取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多角度、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教育,持续巩固广大市民分类理念、意识和行为。开展“进社区、进村居、进家庭”等宣传活动,在居民定时定点投放期间加强宣传引导定点有偿回收事项,做到辖区群众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知晓率100%,自助交投可回收物参与率不断提升,支持培育二手商品线上平台和线下市场多元交易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废旧家具线上线下二手交易、慈善拍卖、公益捐赠、翻新再生等活动。通过“全国低碳日”等活动载体,开展科普宣教,全面营造政府率先参与、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低碳行动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三、加快升级收运处置体系
(一)提升收运作业适配度
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单位应严格执行生活垃圾收运单位管理规范和操作规程,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控制成效逐步纳入对收运单位作业人员的考核考评。强化居住区、单位收运衔接,通过智慧化管理、精细化作业等措施,提高收运作业时间与交付点垃圾收集容器拖出时间的匹配度,减少夜间收集容器游街现象。优化沿街商铺收集模式,按照“一路一策”“一小区一策”,原则上商业街每天上门收集不少于3次,其他路段每天上门收集不少于2次,收集作业覆盖率达到100%。根据商业形态、道路情况等,优化定时定点上门收集等不同方式,规范配置上门收集机具、车辆,合理规划作业路径、时间、频次。(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宝山城运集团)
(二)深化作业扰民治理
配合街镇结合实际情况优化收运频次和时间,严格执行“三同时、一手清”“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白天定时定点投放后收运”等标准规范收集作业,减少作业不当引起的垃圾二次落地、混装混运、噪声扰民等现象。深化作业扰民治理,落实作业单位规范管理,深化生活垃圾清运一线作业和管理人员“定期轮训+岗位培训”制度、落实作业服务单位质量评议,市民生活垃圾清运作业满意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宝山城运集团)
(三)提升装备设施规范性
推动装备能力升级,加大湿垃圾车辆更新维护,杜绝跑冒滴漏。持续推进新能源环卫车应用,有序更新淘汰老旧环卫车辆,到2025年全面禁止低位入料压缩车装载湿垃圾,杜绝湿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滴漏问题;加快建设环卫停车场和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环卫车采购力度,2024年能源生活垃圾收运车辆保有量不少于92辆,积极改良各类压缩设备、作业机具、车辆装备等;2024年小压站升级改造25座(环卫权属),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综合改造;完善有害垃圾收运体系,按市有害垃圾中转站的要求,明确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合理布局、规范建设1座有害垃圾中转站。(具体指标任务详见附件)(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宝山城运集团)
四、科学巩固群众分类习惯
(一)持续营造社会参与氛围
紧扣《条例》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讲话周年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七进”活动。将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全面纳入学校思政教育总体框架,将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实践纳入劳动教育学时,统筹推进“垃圾分类精品课进课堂”建设,形成育人长效机制。遴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以节能宣传周、环境日等为抓手,开展示范点案例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机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二)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以习总书记回信精神为指引,发挥志愿者在社区发动、点位值守、公共场所宣传、社会监督引导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志愿者队伍工作章程、管理办法等基础制度。同时纵深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发挥志愿者入户宣传、投放指导、巡察检查、便民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度引导、项目管理等方式,倡导在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每个重要投放点位配有1-2名志愿者,力争实现宝山区所有居住区投放点志愿服务项目全覆盖。鼓励社区在科普宣传、社区自治、人性化服务等各方面积极创新,如开展定期科普宣传和实践活动、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收集服务。(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街镇)
(三)建立公共场所宣传引导机制
做好公共场所或流动人员较多的重点场所的宣传引导,建立常态化宣传引导机制,丰富宣传告知形式,及时有效做好分类宣传告知,提高公共场所分类实效。到2024年完成公共场所精细化样板区域2个(顾村公园、淞沪抗战纪念馆)。(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街镇、区文旅集团)
(四)加大源头减量促进力度。
持续落实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业不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塑料源头减量,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集贸市场等场所不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塑料购物袋。规范快递塑料包装在收寄、处理、投递和回收等环节的应用。(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五、加大各项工作保障力度
区分减联办各成员单位应依托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联动,加大资金保障,加快政策落地。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要求,切实肩负起法定责任,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衔接的工作机制,牵头指导好属地街镇抓好落实,推动各自管辖的行业领域在垃圾分类方面争先创优。(牵头单位:联办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街镇)
各街镇应做实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做到领导亲自动员部署、班子成员协同督办,构建高位推动、“一盘棋”全面统筹、“一贯到底”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常态长效统筹协调机制,街镇班子领导每月至少研究调度1次,关键节点、特殊时期随时研判推动,加强跟踪问效。要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单位等各类党组织牵头抓总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积极性,用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特色做法,多加强村居之间的沟通交流,了解垃圾分类工作的共性问题以及个性问题,全程关注重点难点问题,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让基层“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推动真抓实干。(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二)强化行业指导,压实属地责任
绿化市容部门应加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指导,定期开展培训;组织社区垃圾分类实效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市、区管理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房屋管理部门应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物业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予以失信记分处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职,在《上海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格式文本中,指导社区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权利和义务。(牵头单位:区房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城管执法部门应加大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未按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未保持分类投放点周边环境整洁、未分类驳运、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等行为;加强管执联动,对于各方移送的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社区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等,加大执法检查、处罚、联动力度。(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各街镇应落实属地责任,协调统筹社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相关事项,督促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做实;发挥城市综合管理效能,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培训、综合检查和评估分析;对辖区内投放管理矛盾突出的社区,协调基层党组织发挥牵头作用,促进居委、物业、业委、业主等各方通过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一小区一方案”,直至社区内居(村)民和物业对投放点位位置、开放时间、环境秩序维护达到共同遵守、共同认同。(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资金保障
重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一网统管”场景建设和应用,深化小包垃圾智能识别、垃圾满溢报警、分类投放质量判断等智能监管设备应用,实现“发现、派单、整改、销项”闭环管理体系。同时强化资金配套,加强对精品示范居住区、生活垃圾房及投放点改造、收集运输装备更新、可回收物体系标准化升级等资金支持。以“突出重点、绩效优先”为导向,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