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7月3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时间为发布之日起7日内。
内容指出,该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建设工程、拆除工程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等建筑垃圾排放环节应办理排放核准,建设工程原则上应按照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不同阶段办理排放核准。建设工程排放核准证应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前或同步办理。各市(州)、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的建筑垃圾核准审批及相关管理工作。
运输单位要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将建筑垃圾运输种类、运输量等信息及时上报至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实行分类运输,并根据建筑垃圾种类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措施等,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装修垃圾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
鼓励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延伸产业链,全过程参与建设工程拆除、建筑垃圾收集与资源化利用各环节,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化、高效化、一体化发展。政府投资项目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占同类建材用量比例不低于10%。
公告如下: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核准制度,提升我省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我厅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情况紧急,征求时间为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间提交书面材料,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真实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实名并附真实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8-85570818,邮箱:690948061@qq.com。
附件:1.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