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7月2日,浙江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
内容指出,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要求,编制工程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明确建筑垃圾数量、运输单位、处置地点等内容,并到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备案,方案公示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施工单位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将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发包给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做到建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目标明确,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管理职责,推动新形势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工作的机制创新,建立科学可行、行之有效的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件事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房建市政工程管理实际,我委拟订了《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2024年7月11日下午16时前,将意见反馈至我委工程处邮箱:sjwgcc@163.com,并请注明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联系人:喻江煜,联系电话:85254183。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市民中心D座2404,邮编:310000。
附件:关于征求《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