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浙江婺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婺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内容指出,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
到2027年完成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10个以上,完成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2座以上,完成环卫车辆新能源化更新20辆以上。
原文如下:
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婺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现将《婺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婺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金政发〔2024〕14号)等文件精神,更好促进消费、拉动投资、增加先进产能、提高生产效率,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举措。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区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1.0以上全覆盖。
1.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累计建成省级未来工厂3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5家。(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要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聚焦化工、建材、机械、金属制品、轻纺、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培育产业链,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0个。(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化工、建材等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推进水泥行业转型升级,推进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整合提升,提高我区水泥行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区经商局)
4.推进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和灵活性改造,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热电联产机组全部提升为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锅炉机组,累计淘汰落后锅炉12台以上。深化落实企业高效电机消费券或专项奖补,完成电机等用能设备节能改造80台,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个。开展以鼓励先进技术为导向的新一轮光伏补贴,完成15兆瓦光伏更新改造。持续推动老旧配电设备和配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每年投资0.3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婺城供电分公司)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经商局)
6.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加梯模式,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工程质量监管,推广加梯矛盾纠纷化解经验,促进住户意见统一,到2027年全区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0台以上。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到2027年底完成老旧电梯更新(升级、大修)20台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7.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到2027年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10个以上。提高燃气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水平。加快燃气用户金属软管更换和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到2024年底使用燃气的餐饮用户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使用率动态保持100%。(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
8.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完成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10个以上,完成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2座以上,完成环卫车辆新能源化更新20辆以上。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8万平方米以上。每年更新改造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7台。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婺城建成区现存易淹易涝风险点实现监测全覆盖,并逐步扩大市政排水管网监测范围,形成内涝积水监测感知一张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9.加快应急消防领域更新改造。加快浙江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打造一个集应急队伍驻扎、应急物资装备仓储(研发)、应急培训演练、装备展示展览、应急宣教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救援发展综合体。(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交投集团、区发改局、区资规分局、白龙桥镇)
10.加快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到2027年,全区新增和更新公务车辆(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新能源化比例达100%。(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加快推动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到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新能源重载货车推广应用,到2027年力争每年新增40辆以上。(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11.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到2027年淘汰老旧或配置国Ⅱ标准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4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2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12.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推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2个,到2027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规模和内涵式发展相适应的学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深入实施普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更新置换科创平台、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图书馆、数字资源中心等基础设备,持续完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条件配备标准,按规定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对教育系统信创终端进行替换,争取到2027年综合办公类终端替换50%。按规定配好中小学实验仪器设备。实施“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为全区中小学配备0.6万套午休装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等景区设备更新提升,增强旅游演艺水平,加大演艺设备更新提升。在各大旅游景区植入互联网技术,赋能景区管理与服务,全面打造智慧化景区,让游客体验“一键式”畅游。全面打造智慧化景区,结合婺州古城、熊猫猪猪等地域特色文化IP,打造一批数字化、沉浸式文旅消费新场景,打造出具有独特魅力的沉浸式体验项目。到2027年完成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化旅游设备更新200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14.加快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区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15.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婺城区中医医院、婺城区康复医院、婺城区人民医院、婺城区妇幼保健院、安地卫生院、雅畈卫生院、乾西卫生院、婺城区医疗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16.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底,全区公共区域新建一类视频监控不少于2800路,重点场所覆盖率100%,设备智能化率80%以上。(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5000辆以上。
17.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全区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责任单位:区商促中心)
18.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商局、交警婺城大队、区商促中心)
19.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责任单位:区商促中心、区经商局)积极推动商圈开展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承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0.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支持装修企业针对“厨卫换新”提供菜单式套餐,推出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推广柔性化生产、个性化定制、全屋定制等新模式,推动婺城优质产品集成。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激发居民装修意愿,切实提升居住品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经商局、区商促中心)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改造25户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三、实施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区建成2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二手车市场布局日渐完善,机动车报废回收超4万辆。
2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形成全区全覆盖的回收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布局,推动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区商促中心、区财政局<国资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供销社)
2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推进二手车交易市场整合提升。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推动加快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区商促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23.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闲置物品流通,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助力循环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区商促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24.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积极鼓励汽车零部件、机床、文办设备、工具刃具、专用器具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布局发展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发改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建设余能检测、残值评估等梯次利用技术研发与平台。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国资办>)
2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完善循环利用体系,培育壮大废旧物资回收龙头企业,提升规模效应。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支持发展废旧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推动企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实施优势产品供给行动
到2027年,全区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0%,消费品工业营业收入增长18%。
26.增强优势装备供给能力。围绕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动工具、轻量化新材料等三条重点产业链,加快发展面向智能制造场景的精密数控机床、高性能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智能仪器仪表、轻工纺织装备等智能装备,面向智慧能源场景的新型储能装备、智能光伏、节能减排装备等能源装备,面向市政设施领域的安防感知设备、智能计量设备、智能电梯等基础服务装备,面向农业机械领域自动化采摘收获装备等专用装备,支撑重点行业和领域设备大规模更新。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6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27.加快推动优质消费品规模供给。聚焦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家装、家电、家具等消费品领域,建立企业、品牌、主要产品型号等清单,分批次发布以旧换新优质产品目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快开发智能家居、绿色家具、智慧照明等时尚智能健康新产品,不断提升产品功能,丰富产品品类。持续做好“婺城制造优品”评优评选。(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商促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推动畅销的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家装、文教体育用品等消费品企业加大生产,充分释放产能。推广“智能制造+市场拓展”模式,支持优质消费品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商促中心)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项以上,获认定“浙江制造”标准3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2家以上。
28.加快推进能耗、排放标准实施。鼓励支持纺织产品、金属铸件、锅炉电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及碳排放等标准制订,加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宣贯和实施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9.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鼓励支持我区企业积极参与燃气用具、数控机床、五金制品等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推进碳标签等标准体系构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0.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智能家居、新型机电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住建局、区商促中心)
31.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瞄准“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制定实施先进标准。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标准制修订,推动我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等先进标准制定。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促中心、区文旅体局)
六、保障措施
32.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持续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样板项目计划,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统筹利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等。统筹利用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更新、电池更新等。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
33.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坚持市区联动支持以旧换新,利用上级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支持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鼓励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促中心)
34.优化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完善技术改造贷款管理,简化授信流程、提升业务效率,争取贷款增量扩面,促进企业设备改造更新。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力争2024年全区新增制造业贷款超20亿元。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要求,引导银行机构合理确定汽车贷款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区发挥融资租赁工具服务设备更新工作的独特作用,鼓励我区企业通过直接租赁方式取得设备。(责任单位:区府办、区经商局、区商促中心)
35.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36.强化创新支撑。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支持实施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到2027年组织实施市重大科技项目累计30项以上。提升浙江光电子研究院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质效,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商局)
附件:婺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
附件
婺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
为统筹推进我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促进消费和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建立区联席会议制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职责和目标
制定实施《婺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和分领域行动方案,推动落实全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陈 英 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王晓华 区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宇丛 区经商局副局长
郑建忠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亮 区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佳平 区公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登健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俞叶青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国云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 磊 区交通局党组成员、公运中心主任
朱 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戴增荣 区文旅体局党组成员
颜祥和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永江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丽园 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
邵晓生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志刚 区商促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陶旭辉 区资规分局副局长
王纪东 区生态环境分局二级调研员
金 波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明明 区供销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
李 佶 婺城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
陆 聪 交警婺城大队大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综合改革科,各成员单位确定联系科室及联络员。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府办
研究制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政策,鼓励企业通过直接租赁方式取得设备。
(二)区发改局
牵头全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工作调度,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统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工作,牵头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牵头能源领域设备更新,重点加强光伏、用(节)能设备、电网设施等改造更新。
(三)区经商局
推进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四)区教育局
牵头全区中小学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摸排全区中小学设备更新需求,指导各地各校完成设备更新任务。
(五)区科技局
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围绕新型工业化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
(六)区公安分局
牵头公共区域和道路安防设备更新。
(七)区民政局
牵头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聚焦困难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实现愿改尽改。
(八)区财政局
负责财政保障,统筹优化现有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要素支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工作。
(九)区住建局
牵头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厂,牵头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垃圾转运站、更新转运设备、更新建筑施工设备等改造更新工作。牵头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牵头开展老旧住宅电梯,牵头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
(十)区交通局
牵头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工作,重点加强公交车新能源化更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十一)区农业农村局
牵头农业机械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十二)区文旅体局
牵头文旅领域设备更新,重点加强观光设备、大中型游乐设备、文化演艺设备、数字化设备等文旅类设备更新。
(十三)区卫健局
牵头医疗领域设备更新,重点加强医疗装备更新改造、病房改造提升。
(十四)区应急管理局
牵头重点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以及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更新改造。
(十五)区市场监管局
牵头组织实施标准提升专项行动,牵头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协同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注销,协同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和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十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协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加大全区新增和更新公务车辆(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新能源化占比。
(十七)区商促中心
牵头汽车、家电产品、家装消费品等以旧换新工作,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推进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协同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更新。
(十八)区资规分局
负责土地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确保用地需求,降低供地成本。
(十九)区生态环境分局
牵头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智能化监测设备的更新。
(二十)区税务局
负责完善征管措施,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
(二十一)区供销社
负责指导全区供销社全资和控股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协助开展全区供销社系统农事服务中心内的农业机械装备更新。
(二十二)婺城供电分公司
负责推动老旧配电设备和配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等工作。
(二十三)交警婺城大队
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协同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例会推进。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召集人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推动重点工作。
(二)清单落实。实施清单化管理,每年年初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闭环。
(三)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提炼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向办公室报送动态信息、舆情信息和困难问题。
(四)评价通报。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测,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成员单位和各地工作的总结评价,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存在较大问题的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