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浙江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生态环境分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内容指出,本方案对湖州市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的特征进行了分析,结合全市环境质量、能源资源及碳达峰目标,分析了生态环境分区与减污降碳的空间协同性,制订了全市各生态环境分区和重点减污降碳单元的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准入清单,明确了全市“9+1”重点行业碳排放评价要求,建立了减污降碳措施库,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减污降碳的内容和要求。本方案适用范围为湖州市全市。
内容还指出,推进企业间的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推进工业废水分质回用、梯级利用,提升废水综合利用效率,减少污水处理运行负荷。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推动固废源头减量及清洁生产工艺、构建固废资源化利用系统、加强危废精细化管理,推动固废处置减污降碳。
鼓励采用绿色低碳修复技术,推动重污染地块合理土地规划利用,实现工业园区污染场地风险防控及绿色低碳修复。
推动企业进行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资源和能源高效配置,提高资源及能源使用效率,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全文如下: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生态环境分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减污降碳源头准入管控,推动全市加快构建形成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的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发展格局,积极创建湖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结合我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国家试点成效和湖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我局起草了《湖州市生态环境分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31日前反馈我局。
联 系 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处 林兰
联系电话:0572-2666130
传 真:0572-2668504
通讯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邮编313000
电子邮箱:5926030@qq.com
附件:
湖州市生态环境分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