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内容指出,严格实行海岸线分类保护,在九龙江口、东山湾等重点海湾河口开展“蓝色海湾”、海岸带生态整治修复。加强主要湾区滨海湿地修复、滨海沙滩保护和修复,推进隆教湾、白塘湾、将军湾、金銮湾、马銮湾、乌礁湾等“美丽海湾”建设。加大沿海防护林保护、围填海历史遗留需拆除图斑、海水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全面实施入海垃圾源头管控,建立健全陆域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机制。建立“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和海上环卫机制。
完善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加强对海洋船舶污染、码头污染、养殖污染、海洋倾废和赤潮灾害的监测防治。提升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灾害应对能力,加强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风险管控。完善海洋防灾减灾设施,筑牢海上安全防线。
到2026年,“海上漳州”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保持全省前列,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海洋经济空间布局不断优化,海洋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海洋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展现高颜值,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水质面积比例达92%以上,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
全文如下: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漳政综〔2024〕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漳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漳州”,在新起点上推动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6年,“海上漳州”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保持全省前列,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海洋经济空间布局不断优化,海洋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海洋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展现高颜值,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水质面积比例达92%以上,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海洋科技创新
1.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聚焦海洋高新技术领域,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构建多层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大力培育和引进海洋经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支持海洋产业领军团队建设。促进“高精尖”海洋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与“大院大所大平台大机构”合作,推动国企与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支持高强度耐腐蚀钢、海底电缆、防腐涂料等项目在海洋领域创新应用,探索发展海水提钾提溴、海水制氢、海水淡化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发改委、工信局、海洋渔业局、教育局、人社局、国资委,沿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以下均需沿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2.推进数字海洋建设。实施“光纤上岛”“宽带入海”工程,大力推进5G、千兆光网、水下通信导航、近岸观测、AIS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立体观测、数据获取和态势感知能力。加快推动智慧渔业、智慧港口、智慧旅游等一批“智慧海洋”工程项目落地。推广应用“海上漳州”智慧平台,强化船舶在册管理和动态监测,切实维护海上安全稳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工信局、文旅局、通管办,漳州海事局
(二)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
3.加快养殖业深蓝转变。践行大食物观,高水平建设“海上粮仓”。规范近海养殖,力争全面淘汰养殖用泡沫浮球。积极开展深远海网箱海水鱼和贝藻类试养工作,布局深水抗风浪网箱20口以上,加快推进诏安湾外6号海域海洋牧场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深海装备养殖项目试点工作,加快“闽投东山1号”建造投用,新增深海大型养殖装备1台套以上。落实扶持远洋渔业发展各类政策措施,扶持远洋渔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4.培优做强水产种业。大力实施水产种业振兴行动,选育一批鲍鱼、石斑鱼等具有漳州特色的水产新品系,年繁育水产优质苗种1500亿尾(粒)以上。进一步巩固对虾、鲍鱼、石斑鱼、牡蛎、花蛤等特色优势种业全省领先地位,在绿鳍马面鲀等品种的基础上,突破更多品种的人工育苗技术。加快国家现代渔业种质资源场建设,新增认定市级以上良种场10家以上。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一库一院”(闽南渔业种质资源库、南方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建设。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培育壮大水产加工业。培育、引进大型海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石斑鱼、白对虾、罗非鱼、鲈鱼、鲍鱼、河鲀、紫菜全产业链,壮大漳州市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快东山海洋生物科技园、诏安水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加快发展水产预制菜、水产功能食品等产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商务局
6.发展水产品冷链物流。利用龙海LNG冷能建设区域冷链物流枢纽,依托龙海“零碳”产业园、后石港区码头群和国家中心渔港,重点招引水产交易中心、多温区冻库、冷链云仓、冷链物流服务等项目。加快推进水产品冻库建设,到2026年,全市水产冷库日冻结能力达到6700吨。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临海工业现代化
7.建设全国重要绿色石化基地。以古雷石化基地为依托,择优集约发展临港石化工业,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石化基地。加快推进中沙古雷乙烯、古雷炼化一体化二期项目、天辰高端聚酰胺、福海创原料适应性技改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形成“大炼油、大乙烯、大芳烃、大仓储”的“大石化”上游产业格局;加快海泉化学系列项目、恒海240万吨/年聚酯纤维、南化苯胺—橡胶助剂项目等中下游深加工生产项目建成投产,推动烯烃—塑料,芳烃—纤维两条产业链向下游延伸。有序发展地下水封洞库储油,提升原油运输和存储保障能力。力争至2026年,实现全市石化全产业链产值达1600亿元,成为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8.推动海工装备和船舶产业优化升级。加快诏安湾片区开发,谋划布局建设船舶修造拆解、绿色钢铁、先进制造、食品加工和港航物流五大产业园。推动海洋装备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打造漳浦县深远海装备制造产业园、诏安湾产业园和漳州开发区海工装备制造产业园。加快船舶制造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神舟造船、毅宏游艇等企业开发中高端游艇及关键零部件,培育游艇配套产业链,大力发展衍生产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海洋渔业局,漳州海事局
(四)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9.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核电、LNG冷能等新能源产业,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积极向上争取海上风电竞争配置权,推进闽南海上风电基地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稳妥推进漳浦六鳌海上风电I期等近岸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力争开工建设200万千瓦,并实现部分并网发电。推动漳州核电1—2号机组加快建成投产,3—6号机组加快建设。谋划一批海上光伏项目,推动三峡东山杏陈180MW海上光伏发电、漳州核电厂温排水区海上光伏等项目建成投产。加快推进漳州LNG接收站二期前期工作,推动3#罐加快建设。以漳州LNG项目投产为契机,抓紧布局LNG冷能开发利用产业链,延伸发展LNG综合利用产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漳州海事局
10.大力发展海洋生物产业。发展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着力提升海洋微藻、红藻、海马等优势资源开发水平,加快推动初级加工产品提档升级。支持东山海洋生物科技园、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打造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阵地。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卫健委、海洋渔业局
(五)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
11.加快发展航运物流产业。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推进港口资源整合、提升港口适配性,重点推进古雷、后石和诏安等港区深水码头工程建设。打造漳州物流枢纽,积极推进“铁、公、海”多式联运、“水水转运”和临港物流园区建设,支持海运业发展,培育航运龙头企业。
牵头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委,漳州海事局
12.建设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融入全省“海岸—海湾—海岛”滨海旅游布局,整合优化滨海旅游线路,打造东部滨海休闲旅游带。加快推动东山邮轮码头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发直达深圳旅游路线。策划举办开海文化季等活动,推动海洋渔业与休闲旅游深度融合,打造漳州特色海洋文化品牌。串联龙海月港、平和克拉克瓷窑、南靖东溪窑、华安二宜楼等点位,谋划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线路。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体育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
13.积极发展休闲渔业。推进渔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休闲渔业服务水平。打造一批“水乡渔村”,争取创建省级“水乡渔村”基地5个以上。办好“开渔节”等渔文化活动,打造“渔人码头”“渔市游”等渔旅融合新业态。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六)实施海洋生态保护行动
14.推进海岸带美化提升工程。严格实行海岸线分类保护,在九龙江口、东山湾等重点海湾河口开展“蓝色海湾”、海岸带生态整治修复。加强主要湾区滨海湿地修复、滨海沙滩保护和修复,推进隆教湾、白塘湾、将军湾、金銮湾、马銮湾、乌礁湾等“美丽海湾”建设。加大沿海防护林保护、围填海历史遗留需拆除图斑、海水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住建局、海洋渔业局、农业农村局
15.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海岛。实施海岛分类管理,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管理,开展无居民海岛岸线勘测和开发利用现状调查。积极探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确权发证,着力发展东山、紫泥、峿屿等重点有居民海岛,培育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海岛特色经济。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文旅局、海洋渔业局
16.探索推进海洋碳汇工作。开展海水养殖增汇、滨海湿地和红树林增汇、海洋微生物增汇等试点工程。探索推进蓝碳交易,到2026年力争完成海水养殖碳汇成交量5000吨以上。支持渔业碳汇资源库建设。探索建立船舶污染海洋蓝碳修复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林业局、发改委,漳州海事局
17.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实施入海垃圾源头管控,建立健全陆域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机制。建立“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和海上环卫机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
18.构建海洋应急处置体系。完善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加强对海洋船舶污染、码头污染、养殖污染、海洋倾废和赤潮灾害的监测防治。提升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灾害应对能力,加强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风险管控。完善海洋防灾减灾设施,筑牢海上安全防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海洋渔业局,漳州海事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
(七)实施海洋设施建设行动
19.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完善港口集疏运通道,推进古雷、诏安等港区重点码头和航道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港尾铁路、将军澳作业区基础设施配套、古雷疏港高速、古雷港西侧疏港通道、东山环岛路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漳州海事局
20.建设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完善渔港建设布局,推进沿海地区的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二级渔港项目。加快东山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争取申报新增国家级渔港经济区1个以上。优先在中心和一级渔港开展“智慧渔港”建设,提高渔港信息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
(八)实施海洋开放合作行动
21.做深做实新时代山海协作。推动芗城区—华安县、龙文区—诏安县、龙海区—平和县、长泰区—云霄县等4对市域内结对县(区)新时代山海协作走深走实。统筹发挥“山”“海”特色和优势,每年滚动实施一批帮扶合作项目,打造优势互补的山海协作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教育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文旅局、人社局,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华安县、诏安县、平和县、云霄县人民政府
22.深化闽台海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东山对台客货运直航通道建设,争取开通更多漳州至金门、澎湖、高雄直航航线。发挥海峡两岸(福建东山)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作用,加强漳台渔业合作。畅通漳台文化旅游合作渠道,利用漳州与金门互设的文化驿站开展常态化文化交流。
牵头单位:市委台办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口岸办),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漳州海事局
23.深化海洋经济开放合作。积极融入“海丝”核心区建设,高质量建设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探索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的国际分工合作模式。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多领域合作,将古雷港区建设成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石油化工枢纽港。加强“海丝”文化遗产保护,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推进“海丝”文化对外交流合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漳州海事局
三、实施保障
建立健全上下密切联动、部门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推进落实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立足我市海洋优势资源,谋划、招引一批新兴产业项目,优化提升用海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创新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方式,探索符合海洋经济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大涉海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加强海洋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海洋开发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