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
内容指出,到2027年,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100%全覆盖,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有效提升。到2030年,全国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全覆盖,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 10%以内,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支持京津冀、长三角、川渝等重点区域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协同规划、共建共享,积极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推动区域性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运行,着力提升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推动建立市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有保障,偏远地区集中处置与就地处置相结合,动态完善“平急两用”处置能力作备用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支持新建或经改造符合标准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等设施协同处置医疗废物。
促进再生利用。推广应用危险废物利用先进技术,推动健全危险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开展“无废集团”“无废园区”建设试点,引导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和工业园区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建设废活性炭再生中心。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深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方式改革,优化利用处置方式,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周强
电话:(010)65645786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3.《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