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环保政策 » 水处理 » 正文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排水单元排水设施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5-04-11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5
04/11
08:56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生活污水 污水处理 污水排放

4月8日,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排水单元排水设施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管线排布应充分利用地形高程,分体系、分区域组织排水,兼顾地下构筑物,明确覆土深度要求。设计文件需载明管材、井盖、井室、沟槽回填材料等建筑材料及其配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明确室外排水管网及接入市政管网预留井的坐标、标高、坡度、管径等基本参数。新建住宅阳台应设置独立排水系统,接入室外污水系统;屋面雨水管应在阳台外独立设置,接入室外雨水系统,严禁其他废水排入。

化粪池建议每半年至少清掏一次;公用隔油池每月应至少清掏一次;污水管网每半年应至少疏通一次。对于排污量较大或化粪池、隔油池容量较小的区域,应增加清掏频次,确保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油污等污染物进入污水管网;对于污水管网运行状况较差的区域,应加密疏通频次,确保污水管网畅通。在雨季来临前,应对雨水箅子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确保其畅通,避免因堵塞导致积水。

原文如下: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排水单元排水设施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排水单元排水设施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排水单元

排水设施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排水单元排水设施管理,保障排水单元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排水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巩固城市生活污水整治工作成效,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深入打好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人居环境质量为宗旨,以抓好城市生活污水排水单元排水设施长效管理为主线,强化城市排水单元从规划、建设、运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通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有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二、管理范围

本实施意见中的“城市生活污水排水单元”,是指按照城市统一规划,处于在建或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办公、生活等区域内,具有明确用地红线或相对独立的排水管网系统。按用地性质或功能划分为住宅类(含小区配套商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商业场所、城中村、在建工地等类型。

本实施意见中的“排水设施”,是指城市生活污水排水单元内部的排水管道、检查井、雨水口、闸阀、泵站、雨污分流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化粪池、隔油池、沉沙池等预处理设施(含位于红线外但服务于排水单元的排水设施)。

本实施意见中的“排水行为”,是指排水单元生活群体向排水设施排放生活污水、雨水,以及对生活污水、雨水的接纳、输送、处理、再生利用等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统筹排水单元排水设施建设。

1.科学制定城市排水专项规划。根据城市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排水设施建设中远期规划。规划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城市的扩张速度、人口密度、地形地貌、道路路网、水系分布、降雨特点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划分排水单元,确保规划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每个排水单元应具有明确的边界、排水路径和排水设施。排水单元的划分应便于管理、维护和应急响应。(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均需要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2.合理优化排水设施设计方案。根据排水单元特点,优化排水设施设计。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循“雨污分流”排放制度,确保排水设施满足城市排水标准并具备应对极端天气的冗余能力。管线排布应充分利用地形高程,分体系、分区域组织排水,兼顾地下构筑物,明确覆土深度要求。设计文件需载明管材、井盖、井室、沟槽回填材料等建筑材料及其配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明确室外排水管网及接入市政管网预留井的坐标、标高、坡度、管径等基本参数。新建住宅阳台应设置独立排水系统,接入室外污水系统;屋面雨水管应在阳台外独立设置,接入室外雨水系统,严禁其他废水排入。(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3.统筹排水设施改造升级。根据城市发展的优先次序和资金状况,合理安排老旧排水单元排水设施的改造升级,逐步解决部分城中村、老旧小区等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不到位,管网破损、错混漏接等问题,确保城市排水系统的整体效能。鼓励支持排水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提升排水设施的技术水平和智能化程度。推广使用先进的排水监测系统和预警机制,提高排水设施的应急响应能力和管理效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二)加强工程监管,严格管控排水单元排水设施质量。

4.严格管控建设材料质量。施工进场管材、井盖、井室等影响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并按规定设置相应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等信息。要严格落实排水管材进场检验、复验抽检制度,重点查验质量证明文件、颜色、外观、尺寸规格等是否满足合同约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复验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排水设施材料,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拆除已安装的不合格排水材料,并做好退场记录。(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5.严格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排水管网工程的质量监督,重点抽查排水管材、管节及橡胶圈、管道承插口、连接件等材料的进场复验记录;加强对检查回填土分层压实、金属管道焊缝及补口防腐、顶管顶进及外侧空隙填充、管道及检查井坐标高程控制等施工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重点抓好排水管网工程的地基处理、沟槽回填、基础施工、管井施工、管道安装、顶管施工、闭水试验等关键环节,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应当切实加强对排水管网工程施工质量的现场监理,重点把控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排水检查井坐标、管道高程、附属构筑物及接口质量、基础及回填质量、雨污水混接错接情况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严格执行项目验收程序。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组织对排水管网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环节必须严格执行闭水试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城市生活污水主管部门,对排水管网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督。新建排水单元中,雨水、生活污水未分别规范接入市政雨水、污水管网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三)明晰管护责任,层层落实排水单元排水设施管护。

7.明确排水单元管护主体。排水单元房屋建筑的所有者应当加强对排水设施运行期间的日常维护管理。其中,住宅类、城中村等排水单元中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的排水设施,由业主(居民)自行管理。鼓励业主(居民)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将排水设施的检查、疏通等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纳入物业服务范围,并在物业服务委托协议中明确排水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排水设施破损、混接等问题,应及时组织维修,并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8.压实属地政府(管委会)属地管理责任。属地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对属地范围内排水单元的属地管理职责,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将住宅小区排水设施监管事项纳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的日常巡查检查范围;组织网格监督员、行政执法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巡查力量,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及时报告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对属地内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城中村以及产权不明或者难以确定责任主体的排水设施开展养护管理。

9.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业务,谁负责监管”的原则,根据排水单元的用地性质和功能类型,相应类型排水单元的行业主管部门是排水单元排水设施的监管主体,负有对相关排水单元建筑排水设施维护管理的监管责任,应当加强对排水设施运行期间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城市生活污水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新建排水单元建筑室外排水设施正常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监督管理,确保排水设施符合接入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住宅类(含小区配套的商铺)、在建工地的行业监管。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新建建筑室外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内部排水设施养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对尚未移交的住宅小区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管理;负责对在建工地等排水单元的日常监管。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各机关事业单位做好自身排水设施管理的基础上,负责相关事项的沟通协调工作。

教体、水利、卫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对学校、供水企业、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各自管辖范围内相关排水单元的行业监管。

10.完善排水设施交付程序。排水单元排水管网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排水设施交付手续。在交接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向接收单位告知新建建筑室外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要求,并在移交相关合同或者协议中予以明确。

11.严格排水设施运行管理要求。维护主体应加强排水管网的维护管理,杜绝错接、混接等现象。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日常管护工作。排水单元维护主体或受委托的维护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并督促排水户规范排水行为:

(1)定期对化粪池、格栅、公用隔油池(不含后期商户自建未列入物业管理、由商户自行运行维护管理的隔油池)等预处理设施进行清掏;定期对污水管网进行疏通,对雨水箅子进行清理,确保相关设施正常运行,并建立运行维护台账。具体要求如下:化粪池建议每半年至少清掏一次;公用隔油池每月应至少清掏一次;污水管网每半年应至少疏通一次。对于排污量较大或化粪池、隔油池容量较小的区域,应增加清掏频次,确保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油污等污染物进入污水管网;对于污水管网运行状况较差的区域,应加密疏通频次,确保污水管网畅通。在雨季来临前,应对雨水箅子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确保其畅通,避免因堵塞导致积水。

(2)定期对小区排水设施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业主及附属商户的装修和改造行为;指导业主正确排放污水,督促餐饮等商户设置并规范运行预处理设施;及时制止业主、商户将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管网或直排的违法行为,杜绝私接混接。对制止无效的,应及时上报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同时,关注建筑功能业态变化,涉及餐饮、汽修、农贸、理发等业态调整的,应及时纳入动态管理。

(3)做好排水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告知居民、商户等排水户私搭乱接、违规排水危害及法律后果,从源头杜绝雨污混接、偷排乱倒等现象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部门职责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城市排水单元排水设施全过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实行召集人制度,召集人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负责召集会议、研究有关事项。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等市直单位以及各县(区)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2.明确问题处置程序。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日常事务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设立联络员,由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络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市相关行业部门在落实行业监管、属地政府(管委会)在履行属地职责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应及时反馈至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技术指导及整改监督。各县(区)可参照市里的组织架构,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强化动态监管,严格行政执法。

各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要求,覆盖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排水管理、运维服务、综合执法等环节,加强排水单元建筑室外排水设施全过程动态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

1.自然资源部门。应加强规划许可环节监管,对市政排水管网工程及需要与市政排水管网相连接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应征求排水主管部门意见,对未取得排水主管部门许可意见的,不得核发规划许可。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对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的监管,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查处。同时,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专项指导,将物业服务企业的建筑室外排水设施管理维护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3.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排水单元排水管网工程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排水许可办理等环节的审批和动态监督。加强专项执法,接收并办理各部门移送的违法建设、排水案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的违法排水行为。

(三)积极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市直相关部门、属地政府(管委会)应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建筑室外排水设施规划、建设、运行等各环节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全过程监管机制,逐步形成社会各界关注、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局面,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杜绝破坏、损毁排水设施以及私搭乱改、偷排乱倒等违法违规排水行为。

本意见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