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广元市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文件,提出工作要求。出台《方案》旨在提高我市建筑领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
二、《方案》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到2027年底,全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机制和政策体系持续完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进一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三、《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从全面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持续推动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技术三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措施。
(一)全面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共6项。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在编制规划、审查规划方案时征求住建部门意见,确保满足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要求。二是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加强新建项目全过程节能管控。三是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推进节能改造。四是推动节能低碳农房建设。五是优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逐步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范围。六是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坚持“留改拆”并举,实施城市更新。
(二)持续推动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共2项。一是完善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逐步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二是推进建筑用能低碳转型,积极发展以清洁热电联产为主导的供热方式。
(三)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技术,共3项。一是促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加大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参与“揭榜挂帅”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建强绿色建材产业链,强化绿色建材应用,加大新技术、新材料研发力度。三是发展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智能建造试点扩面提质。
四、《方案》保障措施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的重要意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要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健全节能信用评价制度,支持绿色低碳产业有序发展。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相关政策、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