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营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访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2019〕1号)文件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清理整顿非法自备油罐、非法流动加油车和非法加油站点。市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未形成有效合力,“自流黑”问题突出。督察组在各县区发现私自改装的流动黑加油车12辆。抽查的11家建材企业中有5家非法设有柴油储罐及加油装置。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认真开展12辆流动黑加油车调查处置工作,所有车辆购买油品均为本公司工程机械车辆加油,不存在对外销售行为,并非一般意义上倒卖成品油的黑流动加油车。5家建材企业私设柴油储罐均已拆除完毕。
二是落实《东营市自备油罐及装置(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交通运输企业自备油罐监管。先后下发了《关于明确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置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认定条件的通知》《关于明确道路客运企业设置自备油罐及装置设定条件的通知》,明确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道路客运企业设置自备油罐及装置条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自备油罐摸排整治工作。建立《交通运输企业自备油罐清单》,逐一明确自备油罐地址、数量、种类(撬装、地埋等)、容量、储存油品种类等信息,进一步加强监管。
三是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全市成品油领域“自流黑”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起草印发《关于推进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自流黑”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对自备油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建立调度机制,要求各责任部门按月报送整改工作进展。2025年5月21—22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到河口区、利津县就成品油领域“自流黑”问题开展联合督导检查。7月22日—30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等部门组成2个督导小组,对全市8个县区、市属开发区开展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自流黑”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督导检查。
四是根据《关于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车)专项整治和禁燃区散煤销售问题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各县区开展督导检查,现已督导检查油品销售企业8家。2025年以来,全市共侦办涉成品油刑事案件14起,查处流动加油车74辆,黑加油站点37个,加强与应急部门联动执法,查获相关案件。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成品油纳入全市化工行业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内容,对全市一般化工企业、重点场所、闲置院落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三级联动”的“立体式”排查网络,开展常态化、扫街式巡查检查。
三、整改成效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反馈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均已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销号标准,申请销号。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2日(7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46-8381410
电子邮箱:dysfgwcyk@dy.shandong.cn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77号
邮 编:25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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