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台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其中目标任务是: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为中心,全面落实省市能源消费、城市供热、产业发展和交通运输四大结构调整要求,实施八大攻坚行动,落实五项工作机制,化四重保障措施,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集全区之力彻底扭转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被动局面,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升。
1.2023年目标:PM2.5不超过4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77天。
2.2025年目标:PM2.5不超过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89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3天。
3.2027年目标:PM2.5不超过3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9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3天。
全文如下:
















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台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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