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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保局回应收治霾费:不是治霾费

日期:2015-12-18    来源:新华网  作者:叶健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5
12/1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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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排污费 挥发性有机物

17日,针对上海市将开征“治霾费”的传言,记者从上海市环保局核实获悉,上海市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为降低相关污染排放量,针对企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收取排污费。所以,称之为“治霾费”并不准确。

记者了解到,根据环保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等文件规定,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保 局三部门制定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该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包括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包装印刷等12个大类行业中的71 个中小类行业。

对于收取排污费的目的,上海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挥发性有机物是导致PM2.5污染的主要前提物。上海为减少雾霾天数,就需要控制挥发性 有机物的排放。因此,该政策目的在于充分发挥排污收费杠杆调节作用,加快推进企业实施源头减排和末端治理,促进相关行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对于收取排污费的方式,上述负责人介绍,按国家规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从今年10月1日开始计核,从2016年1月起正式启动企业申报、审核和开单征收相关工作。排污费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按国家规定,所收取费用全部专项用于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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