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记者从扬州全市价格工作会议获悉,按照扬州市委、扬州市政府“263行动计划”的要求,从今年开始,扬州市全面开征总氮、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进一步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并将理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企业环评等级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建立鼓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价格政策,促进生态改善。扬州市副市长汪志坚参加会议。
日期:2017-02-24 来源: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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