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大气治理 » VOCs » 正文

山东省环保厅印发汽车制造业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办法

日期:2017-03-23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7
03/23
08:48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为贯彻落实《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7号)要求,加强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控制,为排污收费提供核算依据,省环保厅组织省环境规划院编制了《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业、铝型材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核算办法—物料衡算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该《办法》由省环保厅正式印发。

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主要有实测法、物料衡算法、排污系数法等。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和铝型材工业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以无组织排放为主,仅靠实测法无法满足核算需要。排污系数法对企业物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末端治理技术差异等考虑不足,针对性较差。物料衡算法则对全过程VOCs的投入和产出进行核算,准确全面。

《办法》要求,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本办法核算并填报排污费申报表,保证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后,作为排污费征收依据。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