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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中区探索“4+1”环境执法监管模式

日期:2016-01-21    来源:中国环境报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1/2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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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监管 水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防治

为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济南市市中区环保局积极探索创新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新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提升执法效能。

市中区环保局加大环境监管督察力度,探索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分类化、痕迹化、流程化和编制执法计划的“4+1”执法监管新模式,采取“三不三直五结合” 的执法机制,即做到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察、直接曝光,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督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晴天与雨天相结合、工作日与节假日相结合。

同时,市中区环保局以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为重点,要求行政执法“零过错”、饮用水水源“零事故”、环境违法“零容忍”,促进全区环保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和环境质量改善。

为确保辖区水环境安全,市中区环保局不断强化对饮用水水源地、全区28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处理设施、涉重金属以及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加大对辖区小清河3条支流沿线巡查检查力度,加密辖区河流断面水质监测频率,对影响河流水质的问题第一时间排查分析,第一时间督办解决。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市中区环保局全面打响了施工扬尘突击战、道路撒漏防御战、燃煤污染攻坚战、非法排放歼灭战、机动车尾气治理持久战五大战役。狠抓9家市控、46家区控重点企业的监管,对重点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

同时,市中区强化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防治,动态更新工地扬尘、渣土、油烟、堆场等污染源清单,加大24小时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充分发挥环境监察、监控和排污单位联动机制、超标污染源挂牌督办制度的作用,从快从重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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