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保护部日前公布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中,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为辽宁省唯一入选这一名录的鉴定评估机构。
为做好环境损害评估工作,辽宁省环科院成立了从事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专门机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并在全省率先建立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平台和运行机制,全面开展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已先后完成了3个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评估案例和3个应用于司法领域的环境损害评估案例,形成了国内先进的损害鉴定评估能力,为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和打击环境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下一步,辽宁省环科院将抢抓机遇,全力申报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司法鉴定资质,打造国内先进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平台和科研团队,着力构建立足东北、辐射全国的国内一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