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通报,2016年1月,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6件,同比上升460%;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153件,同比 上升19%;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42件,同比下降61%;移送行政拘留共67起,同比上升43%;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 件共72件,同比下降21%。
其中,在典型案例中我们发现有一起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公司通过土壤浅坑渗排危险废物的严重环境污染案件。
据介绍,该环境污染公司为宁德市凯达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汽车拆解厂将切割后的零部件露天堆放在未硬化和防渗的场地上,使得废机油(危废)通过土壤浅坑渗排地下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据悉,废机油漫流地面,通过土壤浅坑渗流地下,虽然从表观看,浅坑是凹凸不齐裸露的土壤,并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土坑,但其长期利用这些浅坑漫流渗排危险废物,达到与利用渗坑排施、倾倒危险废物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同样的危害。
从表面上看,该拆解厂并非故意直接将废机油通过浅坑渗入地下,但是,该厂经营者长期从事汽车拆解未按照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贮存、处置含有废机油的零部件,而是随意堆放在未硬化和防渗的场地上,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经营者对废机油通过浅坑渗入地下的事实有放任的态度,视为间接故意。
按照相关规定,宁德市环保局对该汽车拆解厂的5台气割机、1台供电箱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30日,并对其涉嫌污染环境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从该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出,环保部门在进行执法中,不单单只对于明显的环境污染案件做出处罚,对于类似具有一定隐蔽性的污染环境的手法也是做到了明察秋毫。而对于这样试图投机取巧、钻法律空子、不顾环境危害的公司经营者就应该严格处置,倒逼他们履行环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