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企业环境监管。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工业企业排污行为。二是加强乡镇委托执法。督促乡镇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定期通报环境行政处罚情况,对监管不力的乡镇实施约谈机制。三是加强刑事司法衔接。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巩固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环保警务室作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保持查处环境问题高压态势。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含乡镇)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掌握环保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执法程序、规范,不断强化作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