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引江济淮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22日-2016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附件:
2016年4月22日环境保护部关于引江济淮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