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前海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51团胜利支干渠等7条渠道防渗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第三师前海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51团胜利支干渠等7条渠道防渗改建工程),经兵发改农经发【2015】299号、兵水农水【2016】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第三师前海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51团胜利支干渠等7条渠道防渗改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第三师51团境内。
2. 2 建设规模:防渗改建胜利支干渠、阿克它木1支渠、阿克它木10支渠、阿克它木17支渠、马场渠、独二支渠、三营渠,总长度38.29km,配套渠系建筑物126座。
2. 3 招标范围:防渗改建胜利支干渠、阿克它木1支渠、阿克它木10支渠、阿克它木17支渠、马场渠、独二支渠、三营渠,总长度38.29km,配套渠系建筑物126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 4 标段划分:施工划分为2个标段,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5 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标段: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监理单位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水利水电专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
施工单位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30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号持单位本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 2 招标文件费:监理每标段售价:2000元;施工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 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监理标段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施工标段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喀什市克孜都维路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日报、兵团政务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及第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三师前海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51团胜利支干渠等7条渠道防渗改建工程) 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第三师51团
邮 编:844000
联系人:董伟
电 话:137798841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号
邮 编:844000
联系人:张帆 邹丽
电 话:0998-2879676
8. 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252146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0998-2521679
9. 公告日期: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