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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查中央督察组交办问题 取缔违法企业200家

日期:2016-05-05    来源:人民网  作者:蒋琪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5/0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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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监察 环境违法 大气污染防治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截至到4月8日,在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中,河北省共关停取缔环境违法企业200家,立案处罚125起,行政拘留123人,行政约谈65人,通报批评60人,责任追究366人。对于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逐人逐件落实责任,特别是加强中期督查和后督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污染反弹。结合中央督察整改要求,对于环保大检查清查出的13784个违规项目,坚决查处到位,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于2016年底前“清零”。对于区域性、流域性和重点环境问题,各地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污染治理。

1月4日至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期间,河北省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及时查处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现场督察结束后,河北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以整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为主线,狠抓落实,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切实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环保意识。河北省委、省政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高度重视,将本次督察作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难得契机,作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实现防污治霾的常态化、长效化。赵克志书记、张庆伟省长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明确要求,要把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对督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的,不回避,不遮掩,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坚决整改到位。赵克志书记连续两次就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尽早制定方案,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特别是在钢铁去产能方面,要严格控制,坚决查处新上产能,防止已关停和停产企业再恢复生产。3月22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2个直管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二是聚焦问题抓整改,严厉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针对督察期间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问题,河北省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实施挂牌整改、专案盯办。重点查处了沙河市河北大光明等11家玻璃企业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石家庄市滹沱河流域部分断面水质及部分企业排水超标、沿岸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河道管理缺位、垃圾随意堆存问题,以及辛集市水质超标、污泥处置污染环境问题。同时,省环保厅对上述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针对督察组关注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河北省拉条挂帐,持续督导,跟踪问效。

在整改落实中,全省环保、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联勤联动,结合“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严格督导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查处到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力地促进河北省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高度评价。通过对部分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随机回访情况看,绝大多数群众对查处结果表示满意,比如,群众反映晋州市北彭庄村拔丝厂燃煤锅炉冒黑烟问题、任丘市梁召镇新安庄村村西砖厂非法生产污染环境问题、广平县广平镇大马庄村村北三个烧砖窑烟尘污染问题、邯郸市复兴区八一路安顺小区人民公社(饭店)油烟噪音污染问题等,举报人均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表示感谢。

三是突出重点促提升,有利推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是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根本目的。在落实整改中,河北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立足河北实际,采取一系列强有力举措,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力促环境治理大见效、生态环境大改善。在大气污染防治上,深入开展散煤、焦化行业、露天矿山和道路车辆四个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并陆续出台了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减煤、压能、治企、降尘、控车”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污染排放。在水污染防治上,全面落实国家水“十条”和河北省水“五十条”措施,大力推进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防护、白洋淀和衡水湖综合整治三个专项行动。

经过不懈努力,河北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特别是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今年1至3月份,全省平均达标天数为53天,较2015年同期增加了20天,较2014年同期增加了28天,较2013年同期增加了29天; 平均重污染天数为11天,较2015年同期减少了5天,较2014年同期减少了25天,较2013年同期减少了27天; 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76μg/m3,较2015年下降了22.4%,较2014年下降了45.3%,较2013年下降了50.0%。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5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今年1-3月份,石家庄市达标天数为40天,较2015年同期增加了14天,较2014年同期增加了30天,较2013年同期增加了33天;重污染天数为16天,较2015年同期减少了9天,较2014年同期减少了40天,较2013年同期减少了46天; PM2.5平均浓度为97μg/m3,较2015年下降了19.2%,较2014年下降了51.3%,较2013年下降了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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