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确定石家庄市、邢台市、秦皇岛市等6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开始受理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以来,河北省已受理两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1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对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环境行为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被邢台中院正式立案受理,成为河北省的第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3月,绿发会起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秦皇岛中院也已受理立案。目前,这两起案件是河北省仅有的两起被法院受理、进入诉讼程序内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曹洪涛透露,两起案件正在审理中,目前处于庭前证据交换和对大气污染损害的司法鉴定阶段,具体开庭日期还未定。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位负责人表示,法院将畅通立案渠道,允许提起公益诉讼的环保组织缓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