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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补贴下“伪PPP”项目出现 PPP示范项目申报需划定红线

日期:2016-08-18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作者:陶娅洁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8/18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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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PPP PPP示范项目 PPP模式

8月,和气温一同升高的还有各地推进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热度。比如,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的申报情况就异常“火暴”。

据报道,自财政部联合20个部委于6月初启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后,一个多月时间,财政部PPP中心最终收到1070个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2.2万亿元,这占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总投资额(10.6万亿)的比重为20.8%。

地方高涨的积极性与PPP项目“诱人”的奖补政策脱不开干系。去年底,财政部出台的PPP项目奖补政策明确,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按照投资额不同给予300万元-800万元的项目奖励支持,也对入选国家级PPP示范项目给予几十万至几百万的奖励。截至8月5日,已经有12个省出台了PPP奖补政策,分别是贵州、云南、北京、江苏、新疆、山东、浙江、陕西、四川、河北、江西、福建。从补贴力度来看,江苏省PPP单个项目补贴力度最大,最高可达2000万元。

PPP模式的建立有重大意义,比如能有效控制建设费用的超支,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及提高项目投资效率。但是,基于高额的补贴,也会出现地方政府推动心态急切,为了补贴盲目申报项目的情况。这会直接导致部分PPP项目名不副实,出现“伪PPP”项目。

在该语境下,划定补贴红线,进一步厘清PPP模式的财政扶持思路有其必要。因为PPP不管多新鲜,也是市场行为的一种。政府通过竞选PPP示范项目给予补贴的确会有引导作用,但是过度了就会扰乱市场秩序。

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红领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但凡有政府补贴的项目,都必须设立严格的准入标准。以防止企业先申报,再注销,然后再进行申报的“陷阱”。

“首要原则就是不能让企业为了补贴而申报,补贴不是申报的目的,而是通过补贴更好地推动项目发展。这其中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否则PPP项目就会沦为一场闹剧。”王红领说道。

有分析指出,当务之急是规范PPP项目的补贴制度,保障补贴投放到位;同时建立PPP项目补贴分级机制,控制财政补贴范围;提高PPP项目的信息公开程度,控制财政补贴强度。

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赵全厚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PPP项目的详情必须要“上网”,除去一些涉及商业机密的具体交易结构不能公开,其他信息都应尽量公开。比如合作主体、合作年限、合作方式、投资额度、投资方式,这些都应公开。

“不过对于补贴也无需过于紧张。毕竟PPP动辄都是上千万上亿的项目,企业领取的几百万资金,其作用更多是激励性的。”赵全厚指出,PPP项目很容易识别,比如项目的年限一般较长,一旦合作就是10年以上。因此,企业即使领了补贴也没有关系,在合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可以随时退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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