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长朱晓明日前主持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事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交办会,专题推进环境问题整改。
朱晓明指出,思想上,充分认识环境问题整改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整改,以群众是否满意来衡量整改是否到位;行动上,全面把握镇江市委书记夏锦文的工作要求,把问题整改贯穿督察始终,全力做好环境问题整改;措施上,必须坚决、干净、彻底,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朱晓明强调,各地、各部门必须坚决彻底地落实整改要求,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坚决处置到位。对上级环保部门的整改要求,确有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到位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在获得认可后,按新要求落实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工作,主动告知群众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朱晓明要求,由各级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核查。镇江市环保局负责重大整改事项和环境保护部华东督查中心交办事项的核查,各辖市区环保局负责一般整改事项核查。核查后,确实整改到位的,履行销号手续。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镇江市委统一安排,做好核查的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