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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金坛区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6-09-20    来源: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9/2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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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河道整治 流域水环境 环保招标

招标编号:JTXD2016-A0206-015号

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金坛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2016年度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金坛区河道整治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2016年度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金坛区河道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JTXD2016-A0206-015号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坛发改投字〔2016〕78号 ;

2.投资额:约5000万元;工程地点:金坛区;

3.建设内容:对全区范围内10条河道进行清淤、岸线综合整治,恢复原河道过水能力,建设4座水环境改善建筑物,促进河道水流循环,改善河道水环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期:2016年10月—2017年5月,缺陷责任期:1年(开竣工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5.监理费:本工程监理采用费率招标,控制费率为经审计审定的工程施工结算价* 25 ‰;

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包括监理平行检测)。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资质等级: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副总监: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其他人员要求:必须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监理人员常驻现场。拟投入的监理人员具有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机电等专业。

5.投标供应商的业绩条件:投标供应商近5年(2011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泵站及水坝工程,以上条件都要满足,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6.总监的业绩条件:近5年(2011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泵站及水坝工程,以上条件都要满足,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7.按照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要求投标单位诚信等级C级及以上。

8.投标供应商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报名;

2.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报名截止前三个月);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提供资质核验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拟任总监、副总监岗位证书及职称证书;投标供应商及总监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工验收证明);

3.投标供应商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总监近5年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常州市水利局信用考核等级证明材料(查询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视为报名不通过;报名合格的单位将发放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6年10月9日14时00分;开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 14时00分;开标地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2F会议室。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月美。

联系电话:0519-82353405、13806146918,传真:0519-82353405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采购单位:常州金坛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市场路59号

联系人:姜玮 电话:0519-82801911 传 真:0519-82822205

邮政编码:213200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1000.00元。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交纳招标文件费用不退。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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