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级环保局的局长、副局长将由省级环保厅(局)党组负责提名,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由省级环保厅(局)党组审批任免。环保部日前公布中共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对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实施“垂直管理”。这是十八大以来,我国第五个引入“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领域。
针对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防治问题,地方环境部门在执法、监管方面的权力将更加明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自权威媒体的报道消息称,指导意见强化了地方政府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其中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对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市级环保部门对全市区域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环境执法。县级环保部门强化现场环境执法,现有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级环保部门,在市级环保部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针对试点省份,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未纳入试点的省份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以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在此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健全机制,确保“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
根治地方干预“痼疾”
事实上,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三年来全面深化改革在生态环保领域进行的新探索。
以“保发展”为名,行地方干预之实,一直是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破环保工作中地方干预‘痼疾’,关键是理顺环保系统省市县三级关系,理顺环保部门与所属地党委政府之间责任关系。”环保部地方环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玉军说,指导意见在清除“地方干预”病灶方面,既精准发力,又运用“巧方”。
首先从制度设计上解决干预。一是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级环境监测机构,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二是市(地)级统一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执法力量,依法独立行使执法权,执法重心实现下移,强化督查企业。
其次从人财物保障上解决干预。一是驻市(地)环境监测机构的人财物管理在省级环保厅(局),而市(地)县无支配权。二是县级环保机构以及监测执法机构的人财物管理在市级环保局,而县级无支配权。
最后从领导干部管理权限上解决干预。指导意见在领导干部管理上,既有遵循,也有创新。省级环保部门主管所有市(地)环保局长,以及驻市(地)环境监察和监测机构人员,增强调控能力;市(地)级环保局负责规划区划、统一执法。
环保机构如何垂直管
有人担心,垂改后,地方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转移到环保系统或者上交到上级政府。对此,环境保护部地方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舜泽指出,垂改不是改变或者弱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而是要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主要责任。
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负总责的要求,并加强监督;制定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依法追责;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环境监察职能,经省政府授权,落实对市级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
“这是中央文件层面首次提出制定并落实环保责任清单。”吴舜泽说,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避免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模糊等问题。
而在一些地方,基层环保队伍在能力建设上存在诸多不足,甚至经费、着装、编制等都得不到保障。此前权威媒体在贵州采访时,环保执法人员着装不规范,形象有悖于一支执法“正规军”。“全国有100多个县级环保局是事业局,100多个县级环保局是合署局,名不正言不顺导致很多尴尬。”吴舜泽透露。
指导意见提出,要统筹解决好体制改革涉及的环保机构编制和人员身份问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的执法部门序列,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明确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增强环境执法权威性。
12省市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
正因为这是一项复杂的改革,所以指导意见提出有序分类推进。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开展试点工作,并积极做好前期准备。试点省份改革实施方案须经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备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来自权威媒体的报道消息称,河北、上海、山东、河南、江苏、福建、湖北、广东、重庆、陕西、青海、贵州等12个省(市)已经提出了改革试点申请,并开展了改革试点方案起草等前期准备工作。
环保部地方环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叶民解释,“各个省(市)的情况差异较大,我们的原则是成熟一批、备案一批、启动一批。”叶民介绍,那些未纳入试点的省份要积极做好调查摸底、政策研究等前期工作,组织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经环保部和中央编办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有序开展,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以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分析,市环保局人事权的上收、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这三项改革需要与党政同责、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等配套制度进行协调,充分发挥和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