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通知,原则同意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提出的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旗)名单。
据了解,此次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旗)共有240个,其中河北22个,内蒙8个,辽宁4个,吉林2个,浙江11个,安徽9个,江西17个,山东13个,河南8个,湖北2个,湖南19个,广东10个,广西11个,四川14个,贵州16个,云南21个,西藏22个,陕西3个,新疆17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以及87个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局。
国务院指出,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相关预算规模,充分调动各地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积极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新纳入的县(市、区、旗)要尽快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确保在享受财政转移支付等优惠政策的同时,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谋划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