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3个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近日通过验收。
按照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部署,铁岭市国土资源局于 3月10日召开了全市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辽宁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生产矿山环境治理有关文件要求,安排部署铁岭市生产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按照“严格保护,依法治理;保护优先,自然恢复;谁开发、谁治理;谁破坏、谁治理;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该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矿山修复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为督促县(市)国土资源局和矿山企业做好该项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还与县(市)国土资源局、矿山企业签订了《2016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明确了治理范围、面积、责任等事项,制定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管理制度;同时做好矿山企业恢复治理档案的建立工作,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按时定期完成治理任务。
据了解,今年铁岭市实施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3家矿山,共投入资金225万元,完成治理面积25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