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针对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大气中出现的高浓度二氧化硫污染,环保部与山西省政府联合派出专家组赶赴当地,经过三天的调查分析,初步确定临汾二氧化硫浓度超标的五大原因。
到达临汾后,专家组采取了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实地勘察、化验分析等方式,对临汾市区六个国控监测点周边污染源分布情况、“一城三区”居民散烧及锅炉燃煤情况、洪洞县和襄汾县的焦化、钢铁、铸造、电力、水泥等企业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随机走访农户和城市居民,了解采暖燃煤情况。
专家组认为,临汾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特别是控制二氧化硫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煤炭消费量大。2013年—2016年临汾全市煤炭消耗量由3000万吨增长到3660万吨,其中,炼焦用煤所占比重较高,占65.3%,其次为发电用煤,占26.5%。
二是居民散煤燃煤排放加剧了冬季二氧化硫污染。据初步测算,临汾市沿汾河平川六县市(区)冬季采暖燃煤(除热电联产外)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3.8万吨,占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的45%,进入采暖季,比重更为突出,占比高达70%左右,其中,除热电联产外的供热锅炉排放占到了生活源的13%。
三是推广使用洁净焦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尽管市区推广使用了洁净焦,但由于洁净焦燃点高、不易封火等特点,有些群众对配送的洁净焦弃而不用,有的把洁净焦和劣质煤掺着烧,更有少部分洁净焦含硫指标不合格,市区及周边居民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硫量仍然较大。
四是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滞后。市区目前仍有86台130蒸吨燃煤锅炉,基本上无脱硫措施,尽管采取了燃用洁净焦的方式,但二氧化硫排放量依然很大,对市区二氧化硫指数有直接影响。
五是东城集中供热没有安装在线监测,脱硫装置形同虚设,厂区面貌脏乱,管理措施不到位。
国家环保部监测数据表明,2016年临汾市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83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60微克/立方米)0.38倍,其中2016年12月为348微克/立方米,超标4.8倍。1月4日,市区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峰值达到1303微克/立方米。
专家组指出,临汾市对二氧化硫卫生防护预报、宣传不够,去年11月份以来,分别发布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等预警15次,预案中没有专门针对二氧化硫的预警措施,没有对群众应对二氧化硫超标问题进行重点宣传和专门预报提醒。
专家组建议,临汾大气污染防治和控制二氧化硫工作要紧紧抓住控制用煤总量、突出散煤整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铁腕治污、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宣传教育等工作重点,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迅速把市区二氧化硫浓度降到可控范围,保证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