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抓好2017年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福建省林业碳汇交易。
《通知》包括5个部分:一是试点范围和任务。2017年全省选择20个县(林场)作为林业碳汇交易试点。二是资金补助标准。每个试点由省财政补助50万元用于项目开发。三是试点类型。主要为碳汇造林试点、森林经营试点、竹林经营试点等。四是实施步骤与进度安排。明确了项目开发流程及进度要求,为各地规范有序发展林业碳汇奠定基础。五是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人才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保障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试点工作的启动,必将为福建林业建设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将更有力促进福建林业更加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