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从哈尔滨市政府官网上获悉,为推动建立符合市情实际的排污者付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努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哈市出台《哈尔滨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到今年底,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以及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第三方治理试点示范全面展开,第三方治理的相关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方案》规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要坚持“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根据污染物种类、成分、性质、数量和浓度、排放频度,排污者承担治理费用,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委托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化治理。强化落实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责任机制。
《方案》明确,到2017年底,全市统一开放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初步形成,一批专业性强、技术水平和服务管理水平高的第三方治理企业初具规模,全市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典型模式初步形成,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第三方治理业态初见成效。到2020年,全市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规范有序的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第三方治理模式进一步成熟,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第三方治理服务企业不断壮大,形成较为完善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全市生态环境与保护第三方治理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