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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全面推行“河长制” 生态文明跨岛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日期:2017-06-15    来源:台海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7
06/1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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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治水 河长制 流域治理

厦门在打造和谐水生态环境方面方法不断创新。图为开展小流域整治的过芸溪。(湄洲日报摄影部副主任 蔡昊 摄)

 


 

新颜

治理后的古宅溪。

 


 

旧貌

治理前的古宅溪。

 


 

通过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西源溪保留了乡愁野趣。

 


 

莲花溪水生态环境大为改观。

 


 

过芸溪边的居民生活。(福建日报摄影美术部主任 陈信云 摄)

近年来,厦门不断调整和完善治水思路,融入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提升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溪流治理经历了由“硬”到“软”,由“灰”到“绿”,由“工程治水”到“生态治水”的转变。

西源溪治理模式重大调整

仲夏的西源溪清澈潺潺,不时有燕子从水面划过,水边黄菖蒲等长势喜人——沿线2000多米的生态苗木植草把溪岸妆点成一个贯通同安汀溪小城镇的带状公园。

西源溪是同安西溪二级支流,曾因长期缺乏管理养护而导致生态恶劣、河道堵塞。跨岛发展战略实施以来,特别是2014年10月以来,西源溪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开工,西源溪重获新生,还被评为省级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示范项目。

这是全市水生态环境改善的缩影,也反映出跨岛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我市在打造和谐水生态环境方面方法不断创新,模式不断升级。

按照最初的方案,西源溪下游河道治理工程要加高混凝土护岸,硬化岸坡,更要投巨资挖掉江心洲、江心岛,清除3.8公里原有的护坡植被。但是很快,根据跨岛发展战略“凸显城市特色与保护海湾生态相结合”的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部署,水利部门对工程方案做了重大调整:采取了生态防护措施,尽量保留坡面原有植被;河道内的天然砂石、江心洲、河漫滩、湿地等都被保留,原生态最大限度地得以保存,也留存了乡愁野趣。

跨岛发展战略实施的15年,正是厦门着力打造和谐水生态环境,努力奠定坚实“水基础”的15年。特别是近年来,我市以小流域治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还形成了可借鉴可推广的“厦门经验”。

从“工程治水”转为“生态治水”

15年来,厦门的溪流治理经历了由“硬”到“软”,由“灰”到“绿”,由“工程治水”到“生态治水”的转变。

为了在雨季和台风季“框住”洪水,早期的河道治理工程都是“硬”工程:一条条溪流被裁弯取直,改造成水渠。近年来,厦门不断调整和完善治水思路,融入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提升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什么是生态治水?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郭金炼介绍,“简单地说就是‘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有自然弯曲的河岸线;有深潭、浅滩、泛洪漫滩;有天然砂石、水草、江心岛;有常年流动的水,水质达到水功能区保护的标准;有乡愁、有野趣……”

按照这个思路,我市的河流治理工程发生重大转变:流域上游村庄范围内,按照防冲不防淹的思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侧重于流域生态建设;下游城市集中区域,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加大生态治理修复力度,尽量保留溪流自然脉络。为此,市水利局成立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在建和准备开工的10条39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大幅调整施工方案,基本实现“流域环境更加生态、财政投资大幅减少、工程效率持续提升”三大效果。

从“单一治理”转向“系统治理”

15年来,溪流治理工作还实现了从“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域治理”的转变。

“过去,仅仅针对溪流本身进行截污、清淤、河道整治,忽视了流域整体环境的改善,忽视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可持续的长效管理,结果就是治完又污,边治边污”,郭金炼介绍,跨岛发展战略实施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坚持“统筹发展、源头治理、因地制宜、多元共管”,以小流域为单位,大力推进山、水、田、林、路、村庄等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形成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形成水清、景美、人和、业兴的良好局面。

2014年末,我市的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在岛外展开。这项综合性系统工程,以水系为脉络、以问题为导向,多部门联动,上下游齐发力,坚持标本兼治,实现截污控源,更坚持建管并重,形成长效机制。

从“多头治水”转为“专管专责”

2014年10月以来,结合溪流污染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我市全面建立和实行了市、区、镇(街)三级“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河段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治理和管理保护,并接受考核。这最大程度整合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力量,消除了“多头治水”。两年多来,通过各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岛外溪流总体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河长制推行前,岛外溪流的水质多为劣V类,现在不少河段已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还在持续向好。

厦门在全省率先实现溪流养护全覆盖,也就是对所有溪流都安排专业养护队伍,明确养护责任;厦门创新开展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实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全处理;厦门还成为全省首个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地市。

大事记

2006年

9月

水环境治理范例

厦门荣获“中国人居环境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奖”。

2009年

事前监督自律

我市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前置环节,水土保持工作由以前的“事后监管与追究”转入“事前监督与自律”。

2011年12月1日

通过条例

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2012年6月起施行。

2014年

4月

最严格制度

市政府出台《厦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8月,市政府成立厦门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4年10月

实施“河长制”

《厦门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意见》出台,我市开始全面推行“河长制”。12月,启动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以海沧过芸溪、集美许溪试点。

2015年

2月

溪流综合治理

《厦门市溪流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厦门市溪流养护实施办法》相继出台,我市正式打响溪流综合治理的大会战。

2016年

5月

编制规划

市水利局编制完成了《厦门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形成了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厦门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017年

3月

河长制2.0版

《厦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出台,意味着厦门的河长制升级到了“2.0版本”。

亮彩数字

31家

6个区均已设立河长办,19个涉河镇街和滨海街道、莲前街道、大嶝街道都制订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全市九条溪流都已明确养护单位,计31家。

465公里

我市明确要在三年内完成465公里溪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任务,目前已经完成184公里建设任务。

184.29万头

我市已基本完成生猪退养工作,清退生猪养殖户(场)12661户,退养生猪184.29万头,拟保留的63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全部完成标准化改造。

718个

我市共计718个村庄拟建设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有260个村庄完成建设。

跨岛发展战略实施后,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特别是2014年开始,岛外溪流全面展开治污,后埔村段的莲花溪不仅开始了彻底的“清肠行动”,还全面实施生猪退养。

亲历者说

同安区莲花镇后埔村原村支书叶进明:

“水质重回30年前,又清得能见底啦”

“现在差不多已经恢复到(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了”。6月9日下午,叶进明在同安莲花镇后埔村的家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这句话重复了3遍。他说的是那条与村庄紧邻的莲花溪的水质。

64岁的叶进明被后埔村人称为“老书记”。他曾经在村里担任过六届村支书,对村里的大事小情熟稔于心,对那条与村民生活关系密切的莲花溪更是熟得不能再熟。叶进明还清楚地记得,他年轻的时候,莲花溪溪水清澈,溪边水草茂盛,“那时候水清啊,水底石头的颜色都看得清清楚楚,小孩子最喜欢在溪里玩了”。

后来一切都变了。上世纪90年代开始,村里的养猪户、牛蛙养殖户越来越多,养殖污水就直排莲花溪,很快溪水就发浑发臭,鱼虾也绝了踪迹。整条溪只有水葫芦疯长,叶子有巴掌那么大。用溪水浇灌的水稻,杆壮叶茂却结不了籽。有一年夏天,叶进明在生姜地里干完农活,经过莲花溪时顺手用溪水洗了洗手臂,结果还没到家皮肤就开始发红发痒。

情况越来越糟糕,后来村民家里的死猪死鸡都装进编织袋丢到溪里,莲花溪变成垃圾沟。再也没有村民愿意靠近溪水。溪水脏臭了,村里的生活环境也变得恶劣起来。“天一热苍蝇蚊子就成群地飞,窗户不关严,连饭都没法好好吃”,叶进明说,老鼠也多起来,而且个头大得出奇,一只有一斤多。

跨岛发展战略实施后,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特别是2014年开始,岛外溪流全面展开治污,后埔村段的莲花溪不仅开始了彻底的“清肠行动”,还全面实施生猪退养。从那以后,莲花溪一天比一天好。“现在生猪已经全部退养,莲花溪天天都有人打理,水质已经恢复到30多年前的水平啦,又清得能见到底啦”,叶进明高兴地说,眼下正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沿着莲花溪修建一条休闲步道,以后村民生活会越来越美。

部门说

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郭金炼:

打造和谐的水生态环境

加快跨岛发展,不仅符合现代城市发展规律,切合厦门实际需要,也是厦门履行特区使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必然要求。因此它是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跨岛发展战略较早地提出保护厦门生态环境的要求和路径,奠定了厦门经济特区战略发展理论与实践的新境界新认识,显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发展思维。

打造和谐的水生态环境是15年来厦门市水利局为之不懈努力的重要工作之一。跨岛发展战略对厦门水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今年3月,我市出台《厦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可以说是厦门“河长制”的升级版。它就一脉相承地提出了河流保护管理“全域化”概念。即是说,方案统筹陆域、水域,兼顾城市、乡村,要实现海陆河全覆盖的保护管理——河道、陆上以及厦门局部海域,全部纳入保护管理范围。不仅是地理概念上的“全域化”,它还要实现组织体系的全覆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猪退养、农村污水纳网处理、海域治理、违法采砂查处等与水环境相关的保护管理内容全部纳入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中,统筹协调,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

目前全市6个区都已经设立了河长办,相关镇街也都制订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全市上下一盘棋,“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正在厦门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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