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
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
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鄂环督改指文〔2017〕4号)及《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鄂环督改指办文〔2017〕12号)要求,现湖北委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67项问题“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
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开放五大发展理念,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节能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经济提质增效、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资源消耗总量管控与消耗强度管理的协同,倒逼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
三、整改措施
1、报请省政府印发《湖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布局、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因素,合理分解全省能源消耗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目标。
2、制定出台《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
3、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将能源消耗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能源消耗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目标的完成。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2017年5月1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了《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17〕3号)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严守资源消耗上线,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2017年6月1日,省政府印发《湖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鄂政发〔2017〕27号),提出全省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五、今后工作打算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严守资源消耗上线,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1月29日,共7天)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直接责任人:守同发 电话:027-87237807
承办人:吕程 电话:027-87232377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