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
污水处理厂三期异地扩建工程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7]11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永川区胜利路街道永青村。
永川污水处理厂三期异地扩建工程,对永川污水处理厂实施异地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6.675公里;新建中途提升泵站一座,近期规模0.7万立方米/日,远期总规模1.5万立方米/日。服务范围为成渝铁路以南区域:城西片区、老城组团部分区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MBR生物池及膜池、膜设备间、紫外线消毒渠、回用水池及回用水泵房、鼓风机房、储泥池及污泥脱水车间、加药间等。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289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27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永川污水处理厂三期异地扩建工程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试运行、结算审核期间、缺陷责任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修复的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暂定1080日历天。永川污水处理厂三期异地扩建工程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试运行监理建设服务期暂定36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7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五年(2012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及以上)全过程监理业绩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4 日起,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答疑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9 日9时30分至2017年 月 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