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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保厅关于2017年第三批31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8-01-04    来源:福建省环保厅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1/0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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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福建 环境保护 环保行业

  各设区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2017年5-11月,我厅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7年“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发现了一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为依法惩处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我厅决定将闽侯县南通雅居锁厂等31个突出环境问题列为今年第三批省级挂牌督办案件。
  
  各设区市环保局要严格按照督办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依法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以及严重违法排污应予行政拘留的,要严格依法移送到位;对符合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取缔关闭等规定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到位;对触犯其他环保法律法规条款的,要严格依法立案处罚。同时,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督办时限完成整改,对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落实案件查处和挂牌督办整改要求后,各地要认真组织现场核查,符合解除挂牌督办条件的,要依程序向我厅提交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我厅将适时组织对部分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后督查,对在申请解除挂牌督办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予以追责;对未按期完成查处和整改督办事项,以及未履行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省环境监察总队   范隆光
  
  电 话:0591-88367369     传 真:0591-83518710
  
  邮 箱:fjepi@12369.gov.cn
  
  附件:福建省2017年第三批31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及督办要求
  
  福建省环境保护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2017年第三批31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及督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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