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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022年碳排放量达到峰值“能评+碳评”严控高耗能项目

日期:2018-01-24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李建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1/2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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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二氧化碳 低碳发展 低碳市场

   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印发《武汉市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2017-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到2022年,湖北省武汉市碳排放量基本达到峰值,碳排放量控制在1.73亿吨。同时,工业(不含能源)、建筑、交通、能源领域和全市14个区(开发区)二氧化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建筑体系、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低碳生产生活武汉模式,武汉市低碳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低碳发展也是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武汉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作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在2015年中美气候领袖峰会上向国际社会承诺:武汉市二氧化碳排放2022年左右达到峰值,并写入《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武汉市低碳发展“十三五”规划》。
 
  《行动计划》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实现达峰目标的具体措施。
 
  ——产业低碳工程。通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提高农业低碳化水平,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现全市产业结构的低碳化。全面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破璃、焦化、有色金属等行业高污染项目。严禁在长江、汉江武汉段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
 
  ——能源低碳工程。通过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发展非化石能源,提升天然气、电力的利用比例,推广热电联产,实现能源结构的低碳化。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湖北龙源黄陂刘家山风电场项目、国电黄陂云雾山风电场项目。在全市布局一批光伏发电项目。
 
  ——生活低碳工程。通过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生活方式的低碳工作,实现全社会生活的低碳化。严格执行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到2022年,新建绿色建筑占当年竣工面积的比重达到50%,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500万平方米以上,创建5个低碳生态示范区、10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和50个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累计建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率达到100%,建材行业无废渣、废水排放。
 
  ——生态降碳工程。通过优化城市生态格局,实施“绿色骨架”、“绿满江城、花开三镇”、生态蓝网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山体修复及山体公园建设等工程,提高城市碳汇,实现降碳的目的。到2022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4.0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
 
  ——低碳基础能力提升工程。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全市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土地利用变化、林业碳汇、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适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和政府目标考核要求的统计体系。
 
  ——低碳发展示范工程。通过建设近零碳排放、低碳科技创新等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宣传作用。
 
  为确保达峰行动可持续进行,《行动计划》提出了六项长效机制:
 
  一是项目准入机制。通过“能评+碳评”机制,严控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建设。
 
  二是低碳市场化机制。探索将纳入碳排放配合管理的门槛由之前的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降低到5千吨标准煤及以上企业。推行区域用能权交易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机制。
 
  三是绿色金融体系。探索建立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以及绿色金融工具和政策创新,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四是财税激励机制。落实节能低碳财税支持政策,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能力建设以及公益宣传。
 
  五是节能监察机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及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执法,加强区级节能监察机构建设,探索在碳交易市场引入第四方机制。
 
  六是国际合作机制。推进国际合作,宣传武汉低碳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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