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四部门联合启动“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全省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此次专项行动,将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重点是2017年下半年新增和扩大的工矿开发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水电开发等活动)、历年自查以及媒体披露、非政府组织和群众举报的信息等,组织开展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进一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同时还将针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对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将进行约谈。
四部门共同加强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对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和整改方案,核查问题追责情况、整改方案合理性、整改进展、生态修复效果等情况。对各地不认真组织排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未严肃追责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对负有责任的自然保护区所在县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针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拉条挂账、整改销号”,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要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
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各地要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邀请媒体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各类媒体平台上及时公布有关问题整改信息、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设立“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专栏,并将邀请媒体参与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工作。省环保厅将通过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主动公开专项行动督查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