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阳城区空气
环境质量优良率为78.9%,较2015年上升1.4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8%和10.9%7月2日,市环保局发布消息,近年来,我市把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中趋好。
近年来,
衡阳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7年)》等相关要求,以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面源综合整治为治本之策,实施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市27个
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9.4%,较2015年提高了3.7%,其中湘江干流11个考核断面水质年均值全部达到Ⅱ类水质,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100%达标;污染减排超额完成任务,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已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的72.1%、56.8%、77.39%、81.12%;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19座,总处理能力达81.5万吨/天。建成垃圾填埋场9座、垃圾站40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1个、餐厨垃圾处置中心1个、危险废物处置中心1个。
衡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狠抓责任落实,突出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实施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推动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确保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81%以上(县区达到87%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年均值力争达到Ⅱ类标准以上,市城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