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部署,为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秸秆野外焚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利用黑土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秸秆资源利用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林口县出台《林口县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为目标,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贏的利益链接机制,探索可操作、能落地、可复制、能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工作机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县现代生态农业建设。
《方案》提出通过实施秸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及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林口县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秸秆翻埋还田、深松整地政策资金。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项目及有机肥堆沤、秸秆饲料化等项目建设,力争2018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2019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实现有效转化利用,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根本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