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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十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莱芜市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2018-11-12    来源:莱芜日报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11/12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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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保督察 督察 散乱污 扬尘治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山东省环保督察工作统一部署和计划安排,2018年8月21日至9月9日,山东省第十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莱芜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1月9日向莱芜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市委书记、市长梅建华主持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山东省第十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徐航通报督察意见,省第十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王仁堂,督察组有关人员;市委副书记张宏伟等市几大班子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2017年以来,莱芜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的整改落实,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和阶段性成果。督察组向莱芜市交办397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截至10月底,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企业287家,立案处罚28家,罚款214余万元,约谈5人,问责41人。
 
    督察指出,莱芜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带来的环境问题依然严重,环境保护的力度、成效与中央和省里要求以及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
 
    环保大格局构建滞后。莱芜市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推进“四减四增”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全市能耗物耗大,污染排放重,单位面积煤炭消费量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4.7倍、全省平均水平的4倍,结构性问题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变。产业发展方式粗放,部分行业尚未形成与生态环保统筹发展的长远规划,产业布局不尽合理,主城区工业布局分散,钢铁、电力、水泥、化工等企业集中分布于市区周边。
 
    生态环保职责落实不到位。莱芜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存在差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理念没有深入人心,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整后,没有相应调整生态莱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公、检、法、环联席制度不健全,定期审查办案较少。莱芜市对目标考核执行不严,问责偏松偏软,市、区、镇、村环保压力层层衰减,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基层政府对一些环境违规违法问题处理力度不够。如莱芜市河长制工作方案缺乏可操作性,基层河长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在部分地区、部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
 
    绿色发展工作统筹不力。莱芜市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乏力,新旧动能转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推进较慢,钢铁行业的产业链发展和规划缺乏上层引导。莱芜市钢铁产业占工业的比重仍接近40%,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还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无治污设施的“铁精粉”磁选项目和土法小炼铁项目禁而不止,固废散乱堆存问题严重。莱钢、泰钢、九羊等大型钢铁企业产生大量的钢渣及脱硫石膏。全市现有500余家涉钢渣处理的企业,但只有43家具备完善的环保手续,其他企业处置能力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钢渣没有正规的堆存及消纳渠道,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二是部分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督察发现,莱芜市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露天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开展较慢。责任单位制定修复方案后开工不及时,部分款项直到督察进驻前才拨付到位,工程启动滞后,方案中明确的2018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目标难以实现。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已绿化的矿山苗木稀疏,植株矮小,成活率低,不能有效阻止私挖乱采违法行为。
 
    “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整治不彻底。莱芜市在整改过程中重点关注上报清单内的“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举一反三少,部分“散乱污”企业存在死灰复燃的现象,并且“散乱污”企业集群分布现象突出。“散乱污”企业关停不彻底,没有做到“两断三清”,污染现场无人处理。莱芜市采石、洗沙污染问题突出,莱矿球团厂附近存在十几家手续不全的采石厂、洗沙厂,部分取缔点设备未完全拆除,有的铲车还在现场,具备再生产条件,信访举报反映存在夜间盗采石料和洗沙现象。莱芜市工业燃煤小锅炉清理不够彻底。
 
    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问题整改不到位。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建筑渣土和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存在监管空白、部分施工单位未落实六个100%要求”等问题未整改到位,新的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尚未建成,渣土私拉乱倒问题普遍存在。
 
    危险废物监管不力、处置不彻底。莱芜市多家企业危废台账资料和危废转移五联单使用不规范,贮存场所与国家要求差距较大。
 
    化工企业入园进度缓慢。全市化工产业发展缺乏总体规划,布局分散不集聚。目前,全市共六个化工园区,但缺少配套治污设施,企业入园困难,而计划建设的两个专业化工园区尚未完成审批工作。
 
    信访问题办理存在敷衍整改现象。督察发现,莱芜市上报的已整改完成的部分案件依然存在问题。
 
    三是大气污染形势严峻。莱芜市落实《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力度不够,上半年可吸入颗粒物改善5.6%,达到“2018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改善11.9%”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存在困难。
 
    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道路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市内道路施工、管线铺设大都未采取洒水、降尘、覆盖等措施,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道路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国、省道及城区道路物料车、渣土车普遍不覆盖,撒漏问题突出;建筑工地管理混乱,如雪野湖桃花源什锦园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扬尘严重,未采取湿法作业,洗车平台形同虚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严重,没有任何抑尘措施;砖厂、搅拌站、钢厂、焦化厂等企业料场堆场未落实棚盖、封闭等控尘抑尘措施,部分虽采取防尘网覆盖,但防尘网不合格。莱芜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行为整治力度不够,处罚偏轻、偏少。
 
    异味扰民问题普遍。异味扰民问题成为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主要涉及畜禽养殖、“散乱污”企业的无组织排放。
 
    四是全市环境监管力量薄弱。莱芜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编制较少,特别是基层监管能力欠缺。莱城区和钢城区执法人员仅32人,其余四个功能区均未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部分基层政府属地监管不力。莱芜市层层压实责任力度不够,部分基层政府对属地企业监管不力,企业未经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即投产运行、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以及消极对待整改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山东百伦纸业有限公司屡罚不改,2017年至今共被下达8次处罚决定,其中3次由法院强制执行,其余5次并未执行。
 
    职能部门存在监管盲区。莱芜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虽已基本建成,但作用发挥不理想,问题发现不彻底,工作要求不严。督察期间,畜禽养殖、道路扬尘、建筑扬尘、“散乱污”企业、盗采石砂、山体破坏和河流污染等方面的问题比较集中。督察发现,禁烧秸秆宣传力度不够,农田内焚烧秸秆的现象时有发生。
 
    督察要求,莱芜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山东时的重要指示,围绕实现“四减四增”目标,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化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确保莱芜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本次督察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当前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对于督察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莱芜市委、市政府应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梅建华在表态讲话时指出,省第十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情况反馈中,既充分肯定了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和环保督察整改取得的成绩,又客观中肯、严肃认真地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围绕贯彻落实省督察组反馈意见精神,梅建华强调,一要在深化思想认识上再下功夫。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抓好省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全力推动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二要在推动问题整改上再下功夫。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快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格局。要细化任务分解,逐一明确整改内容、责任单位、牵头领导、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着落、件件能落实。要注重跟踪问效,建立台账,加强督导,挂牌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要改进工作方法,坚决不搞环保“一刀切”“一阵风”。三要在强化标本兼治上再下功夫。要深化综合防治,强化过程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四要在严格责任落实上再下功夫。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广大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决不姑息迁就。
 
    督察组还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形成了问题清单,将按有关规定移交莱芜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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